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北京

北京为打击老赖拒执出新招 推出首份“继续执行责任保险”保单

2019-05-24 14:50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5月24日,海淀法院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出北京也是保险业首款打击“老赖”拖延执行的司法责任险产品“继续执行责任保险”。今天,李先生来到海淀法院执行局,现场签下保险合同,成为首位投保此险的申请执行人。即使遇案外人提出异议,也无需中止强制执行,可继续处置“老赖”财产。

李先生与被执行人邹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法院判决邹某偿还借款本金410万元及相应利息。因邹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李先生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法院查封了邹某名下的房产,但案外人翟某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并在异议被驳回后,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

“被执行人拖欠欠款至今已达5年,由于案外人又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案子算上一审、二审时间,可能会再花一年,对于申请执行人权益保护非常不利。”此案执行法官杨哲称。

记者了解到,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一些被执行人鼓动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以达到拖延执行、逃避责任的目的,严重影响了法院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兑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应当暂缓或中止执行。此时,申请执行人如果申请法院继续执行,就需要提供相应担保。然而实践中,申请执行人因已有未执行到位的债权负累,大多都无力为继续执行再提供担保。

海淀法院介绍,这次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北京首款打击“老赖”拖延执行的司法领域责任险产品“继续执行责任保险”,以解决执行难问题。申请执行人投保后,保险公司将向法院出具《继续执行责任保险保函》。法院据此依法恢复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评估、拍卖程序,从而加快执行案件的变现流程。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因被保险人即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请求继续执行有误,给案外人造成损失,保险公司则会根据保险合同来赔偿这部分损失。这为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成本低、保障高的保险服务,法院可以依法快速处置“老赖”财产。

李先生投保、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后,法院即可继续依法处置邹某的房产。在签约现场,李先生激动地说:“这个模式非常好,对我们申请执行人非常有利。有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担保,执行程序能够继续进行,法院给我们申请执行人一个明确的答复,让我心里非常踏实!”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林靖 文 李森 摄 值班霍雷

流程编辑:tf011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