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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中小学重点支持项目每年最高奖300万元

2019-05-28 17:47 编辑:TF010 来源:北京日报

28日,市教委发布《市级中小学教师专项绩效奖励实施办法》,市级重点支持项目每校每年奖励200至300万元。

白继开 摄

本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承担市级主导跨区办学、市级统筹招生、贯通培养、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体验式培训和其他重点改革项目的优质中小学校的干部教师(含幼儿园),奖励对象根据需要动态调整。

市教委按年度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奖励项目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当年考核不合格暂停奖励,连续两年不合格不再予以奖励。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管理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再予以奖励。

市教委介绍,连续奖励六年以上、办学质量稳定、招收属地生源80%以上、招生计划完成率80%以上的市级主导跨区办学项目,经与属地区教委议定后,交由属地管理,不再纳入市级奖励。

按办法,市级统筹招生类,统筹一和跨区“校额到校”招生学校按每生2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统筹二招生学校按每生1万元标准给予奖励,统筹三和贯通培养招生学校按每生0.5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奖励核算以实际招生数为准。市级主导跨区办学类,综合考虑办学规模、派遣师资的层次和数量、实际办学效果等因素,市级重点支持项目每校每年奖励200至300万元,市级主导跨区办学项目资源输出校每跨区承办一所分校(校区)中学每年奖励80万元,小学每年奖励60万元。分校(校区)法人代表为输出学校派出,奖励系数增加20%。

另外,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体验式培训类,承担市级体验式培训项目的学校,按每期每名学员3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奖励核算以实际招生数为准。

市级依据各类项目年度考核结果,按奖励标准确定奖励金额。区属学校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到区,由区定向拨付到校。市属学校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定向拨付到校。部属高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奖励资金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定向拨付到校。

学校奖励分配要重点向法人校长、跨区派驻的执行校长、干部教师及参与支教的干部教师倾斜,上述人员绩效奖励总额不低于学校绩效奖励总额的50%。校长绩效奖励为派驻和支教人员平均数的1.5倍,每多担任一所学校法人,系数增加0.5倍,上限不超3倍。

相关部门将按年度对专项绩效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进行普查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分配方案执行、资金使用效益、成效等。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绩效奖励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办法将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来源:北京日报 刘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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