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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黑老大”刘汉、刘维的检察官,拟获表彰

2019-06-18 22:22 编辑:TF003 来源:长安街知事

小伙伴可还记得四川刘汉、刘维兄弟特大涉黑案,以及江苏“昆山反杀案”?可知它们之间有何联系?

王勇

2014年5月,“黑老大”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2018年8月,昆山“龙哥”刘某袭击于海明,不料被夺刀反杀。

上述两个事件背后均有同一位检察官——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王勇。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他拟获“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6月17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发布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公示。其中,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公诉二处处长王勇,正是拟获“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20人之一。

王勇出生于1975年1月,籍贯山东,并非法律专业出身。1995年,他进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当了5年会计。其间,他自学法律,并经常向检察官请教法律实务问题。

26岁那年,王勇通过双向选择,正式走上了公诉岗位。2007年3月选调至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后调入市检察院。

近些年,王勇率领团队办理过被称作全国三大律师炒作案件之一的“常熟菜刀队VS砍刀队聚众斗殴案”、“常熟第一美女老板”顾某某集资诈骗案、网络大V周禄宝敲诈勒索案、昆山“8·2”特大爆炸事故所涉系列渎职案件等。其中舆论最为关注的莫过于刘汉、刘维兄弟涉黑案,以及“昆山反杀案”。

2014年,王勇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作为唯一来自外省的检察官,参与刘汉、刘维等人涉黑案件的办案指导工作。除了执笔刘汉等人特大涉黑案的公诉意见书,他还在庭审的多个关键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因办理该案贡献突出,2014年11月,他被中央政法委记个人一等功。

2018年8月27日晚,“昆山反杀案”事发,经网络发酵后,引发关于正当防卫界限的争议与讨论,民意汹涌。

作为该案的办案检察官,王勇率领团队依法主动介入引导侦查。初期,他针对案件事实共提出16条侦查建议,为及时查清案情提供了帮助。在查明事实后,他及时撰写了7000余字的事实和法律分析意见,提供给上级参考,为该案最后定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最终,昆山市公安局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依法撤销于海明故意伤害案。

2018年12月,作为“昆山反杀案”办案检察官,促进司法与民意双赢的王勇获“CCTV201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词的最后一句话便是“你让正义不只书写在条文里面,而是鲜活在了巷陌之间!”

日前,就一个具体案件,王勇与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进行了面对面交流。他作了一个精彩的比喻:“司法人员好比是渔夫,犯罪分子是鱼,法律是我们手中的渔网。鱼儿不会自投罗网,有经验的渔夫能够吃透法律精神,用好手中的网,成功捕到大鱼!”

来源 长安街知事   原创: 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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