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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词条被搜狗百科使用,编纂者诉搜狗百科侵权索赔10元,被法院驳回

2019-08-15 11:31 编辑:TF017 来源:北京晚报

百度百科词条属于作品吗?著作权又应该归谁?因为发表的百科词条被搜狗百科使用,且署了别人的名字,刘先生将搜狗百科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将词条署名改为自己,并索赔合理支出10元。该案此前曾三次进行证据交换,今天上午10时许,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刘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

2018年,刘先生加入由词条编纂爱好者组成的“百度百科诗文社”。不久以后,刘先生发表了“仓鼠亚科”词条的更新版本。后来,刘先生在浏览网页时发现,“搜狗百科”中有一同名词条,由用户“藤蔓”在2018年5月21日发布,其内容和体系与刘先生之前发布的词条高度一致,但署名并非刘先生,也未标注来源。

随后,刘先生尝试向搜狗百科反馈此事,要求更改贡献者的姓名,但是沟通未果。刘先生认为,用户“藤蔓”侵犯了其对“仓鼠亚科”词条作品的署名权,搜狗百科有义务将该词条的贡献者署名改为刘某某。因此,刘先生将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记者查询搜狗百科发现,目前已经找不到“仓鼠亚科”的同名词条。

法院认为,并非百科词条均为作品,只有具有独创性的创作表达,才能称为作品。但刘先生编写的该词条,参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据此法院认为,刘先生系词条作者,享有著作权。

那么搜狗百科对网友编写的词条是否承担责任呢?对此,法院认为,搜狗公司并非直接的侵权者。但是刘先生曾向搜狗公司提出,要求其删除,但遭到搜狗公司的拒绝。直到刘先生起诉之后,搜狗公司才将词条删除。

法院肯定了刘先生对百科词条享有著作权,但法院认为,搜狗公司作为平台尽到了通知、删除义务,不构成侵权,驳回了刘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张博告诉记者,并非所有的百科词条都具有独创性,受著作权法保护,还是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徐慧瑶

流程编辑:T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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