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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村因道路验收不负责损失十余万元,负责人违纪有人管

2019-08-19 15:50 编辑:TF01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你们是县委巡察组的呀,可把你们盼来了,我们村修建的肖庄至单庄道路长度和宽度都不够,也没人量、没人管,你们管管吧。”

肖庄至单庄的这条水泥路

今年1月份,河南省平舆县委巡察村居第四巡察组进驻李屯镇普照寺村开展巡察时,多名群众反映该村委修建的肖庄至单庄道路长度和宽度不足问题。

农村道路一尺一寸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同本轮开展专项巡察目标任务相一致。为此,巡察组决定对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进行认真核查。

道路修多长、修多宽,嘴说不算,尺子量了才算。巡察组工作人员首先进行现场核查,用尺子对肖庄至单庄道路的长度、宽度进行实地测量。测量确认,该段道路实际长度1311.6米,宽度3.28米。

掌握了该段道路的实际尺寸后,巡察组又对该村关于修建肖庄至单庄道路的有关档案资料进行调阅。2012年,李屯镇普照寺村申请“一事一议”项目修建肖庄至单庄道路,该项目2013年1月10日开工,1月20日竣工,竣工验收报告显示修建道路长1860米,宽3.5米。

巡察组工作人员将实地测量的修建道路尺寸与竣工验收报告上的尺寸对比后发现,实际修建道路长度少了548.4米,宽度少了0.22米,按照修路时县财政局给出的“一事一议”乡级公路指导价每平方米价格90.81元计算,该工程共造成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巡察组经过分析研判认为,在该村道路竣工验收工作中存在着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随后又按照巡察工作流程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经查,在李屯镇普照寺村肖庄至单庄道路项目工程验收工作中,普照寺村原村委会文书林中杰在没有认真核实该项目所修建道路实际长度和宽度的情况下,填写了该项目道路长1860米、宽3.5米的竣工验收表,并分别代替验收小组、监督小组人员签了名。普照寺村委会主任刘小伍在工程验收工作中,随意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该项目在实际修建道路尺寸与竣工验收表上所填尺寸不符的情况下,通过了项目验收,造成了经济损失。

5月9日,李屯镇普照寺村委会主任刘小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普照寺村原村委会文书林中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李屯镇财税所原所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李卫信

流程编辑:TF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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