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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退两难!新国标实施当天到货,这辆电动车上不了路也退不了货

2019-09-01 21:18 编辑:TF017 来源:北京晚报

今年4月15日,陈先生收到了网购的“雅迪F3”电动自行车。出乎他意料的是,收货当天,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而这辆他5天前付款的电动自行车并不符合新国标。如今,这辆电动车无法上牌、不能上路,电商既不同意退货、也不同意赔偿,陈先生进退两难。

资料图 图文无关 摄:张宇

作为一名消费者,陈先生显然对国家政策缺乏了解,直到8月22日他被交警拦下,让他到车管所办理牌照时,他才发现电商根本不能提供新国标要求的合格证。陈先生提出退货,对方不同意、提出退货,对方说要收取折旧费。陈先生不满地说,购车时商家并没有提醒他,这辆车5天后将不符合新国标,将无法上牌上路,这对消费者是一种误导,甚至涉嫌欺诈。

陈先生认为,自己虽然是4月10日支付的2349元货款,但4月15日收货才算完成交易,他收货当天这辆车已经不符合上牌、上路的规定了。而新国标规定,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陈先生认定,从这一点来说,电商雅迪官方旗舰店显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销售产品。

但雅迪官方旗舰店回复说,事实上,新国标从发布到实施有一个过渡期,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在此期间,国家只是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并没有强制性。店方与陈先生的交易发生在4月10日,因此并不违规。

陈先生还想追究网购平台的责任,网购平台则提出异议称,自己已尽到提示义务,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平台曾在产品页面提示:购买前需咨询当地车管所,再进行选购,只是现在平台不方便提供当时的页面截屏。但考虑到消费者的实际情况,平台会积极协调消费者退货事宜。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李亚律师,他认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中雅迪公司在过渡期内销售了符合原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虽不能说涉及欺诈,但是商家应当考虑到风险转移的问题。李亚表示,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本案中,保证正常使用商品,就是保证在收货后能够正常使用电动车,包括办理上牌手续。“按照现行标准,消费者无法办理上牌手续,这属于一种风险,这种风险对于网购消费者来说,收到电动车后才会转移,收到电动车前的风险应在雅迪公司。因此,雅迪公司应当为消费者退货并赔偿损失,向消费者收取商品折旧费也不合理。”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曲经纬

流程编辑:T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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