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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中生有!港府深夜发表六点声明,驳斥台当局的指控“完全失实”

2019-10-21 13:30 编辑:TF017 来源:长安街知事

香港“反修例运动”引爆者、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此前表示愿在刑满出狱后到台湾“自首”,但台湾当局利用各种借口“推卸责任”,并于20日决定将拒绝陈同佳“入境”。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昨日深夜,港府发布新闻公报《特区政府有关台湾杀人案的声明》,驳斥台当局的指控“完全失实”。

声明称,对于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说法,包括所谓的调查不足、漠视追诉其杀人罪行的情况、香港有司法管辖权而不应用等,表示深切遗憾。

长安街知事此前报道,陈同佳知道自己犯下大错,愿赴台自首。计划10月23日出狱后,短暂留在香港与家人团聚,便动身前往台湾。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19日证实,收到陈同佳决定到台湾自首的亲笔信,并表示港府会安排陈前往台湾。

不过,台陆委会随后放出所谓“政治操作”“港府未提供本案在港证据”“漠视应追诉陈嫌杀人罪”“放弃司法管辖权”等言论。台湾“中央社”20日称,陈同佳及劝说其赴台自首的牧师管浩鸣已遭台“内政部移民署”管制入境。

台湾《联合报》20日评论称,蔡当局遇到政治问题,言必称支持“香港人权”,力挺“反送中”,但遇到司法问题,却变成“反送台”?蔡当局紧咬“司法互助”,陈同佳恐成为夹在台港之间的“人球”。

以下港府六点声明,全文——

(一)台湾杀人案的陈姓疑犯表示愿出狱后到台湾自首,纯粹出于自愿。有指陈姓疑犯「被自首」,甚至涉及政治操作,指控完全失实。

(二)香港特区崇尚法治,警方打击罪案不遗余力,律政司在检控方面严格把关。香港律政司已就陈案充分及全面地考虑了警方的调查及全部所得证据,并确认在香港只有足够证据控告陈姓疑犯清洗黑钱罪,没有足够证据控告他其他罪行,包括企图谋杀或所谓「蓄意计划杀人罪」。香港执法、检控、司法政治中立,完全按所得证据行事,对于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说法,包括所谓的调查不足、漠视追诉其杀人罪行的情况、香港有司法管辖权而不应用等,我们表示深切遗憾。

(三)事实上,过去港方一直向台方明确表示,乐意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以便台方调查台湾杀人案。港方早于去年三月主动派警务人员到台湾接触当地刑事警察局人员,港方亦就案情及证据与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沟通。在去年六月至今年四月,港方直接向台方及透过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平台共发了四封信件,以交流案件进程及表示希望会面磋商。今年三月,我们更在协、策平台上向台方正式提出愿意派代表团到台磋商处理杀人案的协作安排,但是没有得到台方回复。

(四)香港警方在去年三月拘捕陈同佳,经调查后发现只有充分证据控诉陈清洗黑钱罪。案件因而进入司法程序,所有相关证据一律不能在司法程序进行中与第三方包括台方互通。特区政府早在发给台方的信件中清楚说明这个情况。随着陈姓疑犯自愿自首,加上香港的司法程序已经结束,而陈姓疑犯不再上诉兼快出狱,我们已经向台方清楚表示乐意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台方如在处理陈自首中提出有关证据的请求,港方会积极依法配合。

(五)特区政府一向尊重法治,依法办事。特区政府早已表明,香港现时没有法律容许将陈移送到台湾,也没有法律与台进行刑事司法协作。陈今次是自愿自首,台方应该按一般自愿自首情况处理。

(六)台方早于去年十二月三日已就陈姓疑犯发出通缉令。通缉令现在仍然有效。全球对于通缉犯的通行做法,均是必须尽办法将他早日缉捕归案,侦查起诉,以彰显法治及公义。特区政府也是基于此,即时致函清楚向台湾当局转达了陈自首的意愿,同时向台方表示,基于陈的请求,港方会协助陈作出相关安排,并乐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协助。特区政府希望台方务实及积极接收一位被其通缉和自愿自首的人士。特区政府会在本港法律容许的基础上向台提供所需协助。

2019年10月20日(星期日)

来源:长安街知事

流程编辑:T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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