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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援港警!香港警务处委任一批惩教署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

2019-11-14 17:13 编辑:TF021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今天(14日)16时01分刊登新闻公报显示:香港警务处处长已根据《公安条例》(第245章)第40条,委任一批惩教署人员为特务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作为试行阶段,根据警务处的运作需要,是次获委任为特别任务警察的惩教人员将主要负责守卫警务处处长所指定的政府处所,职责包括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工作。

发言人还表示,视乎警务处的人手需要及社会活动的发展,政府不排除日后再委任其他香港的纪律部队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以分担警队的压力。

香港特区政府官网截图

以下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公报全文:

警务处委任特别任务警察以加强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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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响应传媒查询时表示,警务处处长已根据《公安条例》(第245章)第40条,委任一批惩教署人员为特务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

为齐心协力共同遏止暴力,政府各支纪律部队(包括海关、消防处、政府飞行服务队、入境事务处及惩教署)均在自己份内的工作尽最大的努力,支持警队依法止暴制乱。

发言人说:“由于过去多月的动乱持续,规模庞大及在多区同时发生,加上暴力程度严重,警方前线人员人手需要加大支持。经考虑后,当局认为根据《公安条例》第40条的委任机制,安排其他纪律部队的合适人员分担或参与部分警务工作,可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

警务处会先以试行形式,安排委任不多于100名惩教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该些人员熟悉使用防暴装备并且在日常工作负责相关职务,并愿意担任特别任务警察。

发言人补充:“作为试行阶段,根据警务处的运作需要,是次获委任为特别任务警察的惩教人员将主要负责守卫警务处处长所指定的政府处所,职责包括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工作。”

相关惩教人员获委任为特别任务警察期间,将暂时由惩教署以非全职形式借调至警务处,执行特别任务警察的职务。就此,惩教署会通过灵活调配工作,配合有关安排。

视乎警务处的人手需要及社会活动的发展,政府不排除日后再委任其他香港的纪律部队人员为特别任务警察,以分担警队的压力。

 

延伸阅读:

香港首批“特别任务警察”要来了!有多次监狱平乱经验,最快本周到位

修例风波持续逾5个月,示威活动愈演愈烈。警队连月来为应对示威活动疲于奔命,政府早前研究按现行法例,由特首授权警务处处长委任其他纪律部队自愿人士担任“特别任务警察”。

据香港东网报道,有消息指,惩教署将会是首个参与的部队,且由有“惩教飞虎队”之称的区域应变大队部分成员率先打头阵。由于该队伍有多次在监狱平乱的经验,相信有助警队止暴制乱,最快于本周内开始试行。

惩教“飞虎队”

成首批“特别任务警察”

此前,香港《星岛日报》10月14日曾引述消息称,特区政府正研究借调各纪律部队的部分人手,担任临时“特别任务警察”,执行警务处处长的指令,内容主要为非前线工作。

在当天的香港警方例行发布会上,香港警务处副处长(行动)邓炳强被问及招揽其他纪律部队担任“特别任务警察”的问题时表示:

根据《公安条例》第40条,行政长官可随时命令,授权警务处长以书面方式委任任何愿意担任“特别任务警察”的人任此职务,现阶段没有“特别任务警察”,但任何可帮助警方更有效执法的事都应考虑、值得研究。

另据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针对纪律部队担任临时“特别任务警察”的说法,香港消防处副消防总长黄嘉荣10月14日出席电台节目时回应表示,消防处隶属特区政府,每个部门都有预案及各司其职,只要能配合到政府有效依法施政,消防处必定全力以赴,会应对不同的局势,作出适当安排与部署。

据悉,政府经研究及咨询各纪律部队意见后,获一定反应,多个部队均有自愿人士参与,希望协助警方对付暴徒。其中有在监狱平乱经验的惩教署,素有防暴训练,故成为首支加入“特别任务警察”的部队,部分惩教飞虎队成员将借调警队,最快本周加入防暴工作。

主要负责守卫政府处所

防暴、处理突发等任务

据悉,作为试行阶段,根据警务处运作的需要,特别任务警察主要负责守卫警方指定的政府处所,当中包括防暴,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工作。

惩教署2016年9月成立区域应变队,负责押解高风险在囚人士及应付紧急事故。资料显示,区域应变队又称惩教“飞虎队”,入队前惩教职员需完成为期11周的战术专业证书课程,教授专业战术训练、战术导师培训及枪械使用等。

区域应变队因需应对高危在囚人士,故会配备低致命武器;除有日常装备如胡椒泡沫喷剂、伸缩警棍等,他们必要时会有电筒形的胡椒珠发射器、手枪形胡椒珠发射器、可装备催泪弹及橡胶子弹的防暴枪、布袋弹长枪,亦可能配备点38口径手枪。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环球网 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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