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妈妈”尚秀云建议:不满14岁“熊孩子”犯罪,父母应担责
“法官妈妈”尚秀云近日参加由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犯罪评估与防控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会上,她发言建议:不满14周岁“熊孩子”犯罪,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尚秀云首先建议,修订草案对教养失职监护人的有关罚则内容应做出具体规定。训诫、责令缴纳保证金和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执行主体,以及保证金缴纳的数额和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时间、内容等应当作出明确规定。
“问题少年源于问题家庭,绝大多数少年犯罪都是由于家庭环境的不良和教育的失当造成的。”尚秀云提出,若因“熊孩子”不满十四周岁出现严重危害行为而不能负刑事责任时,作为第一监护人的父母应当为其承担部分法律责任,对教养失职监护人的立法罚则也应更加具体、明确,令监护法律责任逐渐成为法律强制性的责任,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此外,尚秀云建议,现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少年法庭”应当予以保留。
“少年法庭”把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区分开来,是对未成年人权利的尊重,是我国现代社会法治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30余年的司法实践证明,“少年法庭”是符合我国国情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机构,已经对我国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且与国际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接轨,是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最有效的司法防线。
这些建议将被整理成文,向全国人大立法部门报告,为两法的修改贡献一份力量。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高健
监制:霍雷、王然
编辑: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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