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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虎换蝎子胎闯沙漠撞了,保险公司因”越野”拒赔,法院这样判

2019-12-26 08:31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明明是按越野车上的保险,可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却以”越野”为由拒赔。车主张先生就遇上了这么件糟心事。他驾驶着自己的路虎越野车在沙漠景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以张先生越野增加了车辆的危险程度为由不予理赔。张先生实在想不通,将保险公司起诉。记者获悉,西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全部理赔责任,赔偿张先生车辆损失65000余元。二审法院已维持这一判决结果。

张先生的车是辆路虎越野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额近60万元车损险和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

去年8月25日,他自称驾车到鄂尔多斯夜鸣沙景区游玩,车辆保险杠和底盘与沙土堆相撞,导致车辆严重倾斜,气囊弹出。事发后,张先生联系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定损理赔。定损人员起初为车辆定损为65000余元,但后来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张先生在事发前几天将车辆轮胎更换为倍耐力的“蝎子胎”,这种轮胎最大的特点就是越野性强。接着,他就到沙漠景区越野,改变了车辆性质,增加了危险程度。而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当被保险车辆进行改装或增加危险程度时都应该通知保险公司,张先生更换轮胎进入沙漠没有告知保险公司,违反了通知义务。

张先生对此完全不能理解,他觉得认为自己只是因轮胎磨损严重,更换了轮胎,到沙漠景区游览,保险条款里也没说不能换轮胎,或者不能换哪些轮胎,更没说哪条路可以走,走哪些路保险不承担保险责任的。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并未举证证明张先生更换轮胎就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仅以他事发前几天更换了”蝎子胎“是为越野体验为由,就认为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另外,保险条款中也并未说明车辆不能在沙漠行驶,不能越野。保单上已经明确载明张先生的车辆为越野车,保险公司明知是越野车而承保,因此即便张先生进行了越野,只要其并未实施显著危险性的竞赛行为,就没有超出保险公司所能预见的承保危险程度。

最终,西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照定损金额,赔偿张先生65000余元。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二中院近日维持原判。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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