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专栏 > 公众号

海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1-07 11:15 编辑:TF015 来源:清风北京微信公众号

海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宋溪 制图

1.海淀区圆明园农工商公司违规使用集体资金借考察交流之机组织国内旅游问题。区圆明园农工商公司2015年、2016年连续组织公司职工、党员及股东代表共计145人赴湖北丹江口市浪河镇土门沟村对口交流,除考察交流项目外,还前往武当山、黄鹤楼等处景点旅游,共花费631862.6元(其中旅游相关费用199250元)。2019年9月,区纪委决定,分别给予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刘盛春、原党支部委员、副经理高存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党支部委员赵继红、原副经理吴向东、副经理肖俊德党内警告处分。

2.花园路街道塔院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英娥,原副书记朱海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塔院社区时任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英娥在未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社区公益专项资金、办公经费的使用,并与副书记朱海莉共同套取部分社区公益专项资金及办公经费购买购物卡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擅自私分计生宣传员专项经费,涉及违纪金额共计36600元,其中张英娥、朱海莉分别领取现金及购物卡价值1600元、6200元。2019年11月,花园路街道党工委决定,给予张英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海莉党内警告处分。

3.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下属北京如意商务酒店党支部书记、经理张兵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间,张兵违反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北京如意商务酒店的公车,前往房山区办理私人事务共计30余次,产生油耗及过路费约1313.5元。2019年12月,区纪委决定,给予张兵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海淀区纪委监委

责编:丛颖

审核:杨齐

主编:高明

流程编辑:TF015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