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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就是犯罪!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因这事获刑十个月是记警钟

2020-03-01 21:06 编辑:TF021 来源:长安观察

1日上午,山东一位确诊新冠肺炎后被治愈的男子田某某,因故意隐瞒治疗史、武汉接触史、发热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这则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宣判的案例,传递出的信号再明确不过:故意隐瞒就是犯罪,必受惩处。

资料图新华社记者 刘大伟 摄

一人隐瞒,受牵连者往往成百上千。河北邢台一村支书和村主任隐瞒村民武汉返乡史,致509人被隔离;北京一员工隐瞒妻女湖北返京消息,致大厦人员全被隔离。最严重的一起是,福建晋江村民瞒报武汉行程,致3000多人被隔离监测。观之全国,因刻意隐瞒造成的聚集性病例也时有发生,后果极为严重。

从动机来看,刻意隐瞒,可能是怕麻烦、怕歧视,或者干脆是自私自利、无知无畏。但从结果来看,无论有无确诊,他们的隐瞒行为,都可能充当病毒的帮凶。这不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涉及法律层面。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而此前落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指出,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此番山东的案例是一记警钟:惩处隐瞒接触史者,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于上述被发现的瞒报者,公安机关已依法进行立案侦查,等待他们的必是法律的严惩。这也再次提醒所有人,凡隐瞒者,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无论自己有没有发病,也无论是否造成传染他人的严重后果,都已经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行百里者半九十,疫情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不容丝毫有失,必须更好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希望所有人都能如实告知情况、遵循防疫指南,千万别干傻事,让无数人的努力付诸东流。

 

 

来源:长安观察

撰文:胡宇齐

流程编辑:TF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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