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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打死咬伤女孩哈士奇:狗主人仍未找到

2020-04-16 10:32 编辑:TF021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4月15日,一段哈士奇咬住小女孩不松口被打的视频热传。经核实,事发于4月13日湖南张家界一小区。被咬女孩家长称,孩子虽然受伤不严重,但受到惊吓。小区物业称,为了女孩安全,工作人员将哈士奇打死。狗主人至今仍未找到,初步怀疑是外面小区的狗。

 

延伸阅读:

遛狗不栓绳!狗撞翻电瓶车致人受伤 交警认定:属于交通事故

2019年 11月29日,成都市民程伟(化名)终于拿到了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他申请工伤赔偿终于有了希望。

2019年8月17日晚8时许,成都锦江大道,下班后的程伟骑着电瓶车往回走,一只八个月大的边牧犬lucky,跑出来撞翻了电瓶车,造成程伟肩胛骨、锁骨和8根肋骨骨折。

从8月至今,程伟的医药费已迫近7万元,全部由lucky的主人周莉(化名)承担。但25岁的周莉说,作为一个打工族,她实在承担不起了。

由于是在下班路上受伤,程伟希望能被认定为工伤,进而获得赔偿,用于后期治疗。

但问题来了,一只狗撞翻了电瓶车致人受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29日,程伟终于拿到了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他骑电瓶车被狗撞翻受伤,被定性为交通事故。

进而,程伟在下班路上出交通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认定工伤的规定,他将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赔偿,后续治疗费也有了着落。

栓绳遛狗出事故 摔残自担七分责

开放大道遛狗与电动车驾驶人发生事故,遛狗人自身受伤谁应担责?近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送达,这起健康权纠纷落下帷幕,法院认定遛狗人看管不善是其跌倒受伤的主要原因,判决由其自担损失七成。

2018年6月某日19时左右,刘某牵着两米长的狗链在村中大道上遛狗。顾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刘某后方向刘某方向行驶。双方交汇时,二人跌倒,刘某受伤。因伤情较重,刘某当即被送医急救。

2018年7月,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事故证明:通过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事故成因无法确认,不能认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

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为八级伤残。

双方就事故成因分歧较大,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顾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420000余元。

庭审中,顾某辩称其系与狗撞击直接倒地,狗撞向其后又冲向另一边,将刘某拖倒,刘某跌倒在其后方,二人没有发生碰撞,刘某跌倒受伤与其无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在天色已晚的情况下,牵狗行走于开放道路上,应当考虑到该行为的危险性,但其未尽足够的看管义务,过于自信致狗乱窜,导致自身发生跌倒事故。顾某驾驶电瓶车速度较快,在发现刘某牵狗在前的情况下,未减速慢行,对事故的发生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综观本起事故的起因、过程及后果,法院酌定由刘某承担本起事故70%的责任、顾某承担30%的责任。经核算,刘某各项损失合计30余万元,故判决顾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 9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顾某、刘某均不服提出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遛狗人应谨慎履行看管义务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我们视频 封面新闻 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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