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患新冠肺炎贫困户最高获1万救助金,已补贴37.1亿元
民政部新闻发言人贾维周24日在民政部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各地已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37.1亿元,惠及8168.9万人次。
湖北省对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城市人员不低于500元、农村人员不低于300元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各地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根据困难程度每户发放1000~10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金。
此前报道: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共安排1560亿元
4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疫情期间完善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工作情况。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介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提出今年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其次,在已有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也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初步估算将新增惠及800多万人;此外,明确增支资金将由各级财政和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不同比例给予补助。同时,各地务必在物价指数等统计月报数据发布之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发放到位。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王新祥透露,为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落实国务院关于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的要求,财政部在已经提前下达1030亿元的基础上,很快还要下达约530亿元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加起来共安排1560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的实际执行数。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表示,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国务院实施了三项新举措。一是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二是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旧没有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三是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今年3月到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双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来源:综合 人民网 人民日报
编辑:t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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