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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被免职,酒驾致4死3伤事后潜逃藏匿

2020-05-09 15:48 编辑:TF010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赤峰发布”微信公号5月9日消息,近日,有媒体报道赤峰市敖汉旗“4·04”交通肇事案件,赤峰市委宣传部对此进行了了解,相关情况如下:

2020年4月4日7时25分,省道210线敖汉旗境内529km+200m处发生一起3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在公安机关调查初始阶段,肇事车辆内乘客闫某华称自己为驾驶员,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肇事车辆驾驶员为潘某国,闫某华系冒名顶替。经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潘某国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13mg/100ml,属饮酒后驾车。经核实,潘某国为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某华为敖汉旗人,无业,二人系朋友关系。

2020年4月5日,潘某国被敖汉旗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6日,经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批准,敖汉旗公安局对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执行逮捕。4月30日,敖汉旗公安局将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闫某华涉嫌包庇罪移送至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为确保案件审理依法、公正、客观、及时,5月8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指令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报请指定管辖。同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商请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对全案依法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5月8日,经中共敖汉旗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潘某国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

目前,该起交通事故善后调处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前报道:

受害者家属:肇事司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选择逃逸

4月4日清明节当天早上,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赵云启兄弟四人驾车前去扫墓,由赵云启驾车。上午7点25分左右,兄弟四人行驶到敖汉旗省道210线529KM+200M处,发生一起致命的交通事故。

在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一辆白色轿车突然逆行高速撞上赵云启的车。赵云启的女儿赵海英告诉记者,事发后自己的父亲和另外两个叔伯当场死亡,另一个伯伯赵云海送医后于当日身亡。四兄弟中,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只有45岁,都是家里的顶梁柱。

令赵海英气愤的是,事发后肇事司机潘某国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选择逃逸。“是路过群众报警的,我大伯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距离事发时间过了两个半小时了,如果早一点也许他还能活下来。”

 

 

来源:综合 赤峰发布 内蒙古晨报

编辑:t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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