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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3年,广州将为“广漂”提供15万套租赁住房

2020-05-09 17:21 编辑:TF010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9日上午,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与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刘桂平,通过网络视频方式签署了《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建行未来3年将向广州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不低于500亿元的贷款,以及金融产品创新、房源筹集运营、信息系统支撑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助力广州3年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着力解决广州新市民,特别是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新落户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

王金辉 制图

 

延伸阅读

广州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办法 集体用地建租赁住房最高补贴800元/平

3月24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文件,涉及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等多项决定,促进广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加快建设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关于奖补标准与对象,办法中提到,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商业、办公、工业、酒店用房等非住宅,经批准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改造为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城中村租赁住房品质化提升、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的项目,按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闲置住房经品质化提升作为租赁住房,且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项目,按建筑面积3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而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务群体提供租赁住房,且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新建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改造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实施品质化提升的租赁住房项目,按建筑面积6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此外,符合规定内的住房租赁企业将房源信息录入“阳光租房”平台,录入房源数量不少于300套(间)的,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按150元/间给予奖励。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于2019年1月1日后通过“阳光租房”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租期在6个月(含)以上的,按150元/宗的标准给予奖励。

社会住房信息平台与“阳光租房”平台互联并实现房源验真和网上合同登记备案功能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企业自有住房信息平台与“阳光租房”平台互联的,按10万元/个给予奖励;第三方商业运营平台与“阳光租房”平台互联的,按20万元/个给予奖励。

据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来源:综合 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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