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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代表呼吁设立国安法庭:香港法官不得有外国居留权

2020-05-24 20:22 编辑:TF021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据香港“文汇网”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今日(24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港区代表团全体会议。期间有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应在香港法院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法庭,由特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担任。

位于中环的香港终审法院(前)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李鹏摄

据代表会后透露,韩正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对维护“一国两制”的决心、信心始终坚定不移,从国家层面立“港区国安法”是中央慎重决策,目的是坚决维护及保障香港根本利益。韩正对代表们提出三点希望:首先要履行神圣职责,希望回港后积极宣传、解读全国人大有关涉港决定;其次是希望坚定支持行政长官、特区政府管治团队依法施政;第三是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做好经济和民生改善工作。

会上,身为律师的代表陈曼琪对“港区国安法”提出五点建议,包括:

订明法律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在香港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相关罪行、刑罚及以香港法院作审判机关;

订明特区法院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法庭,有关法官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的中国公民担任;

订明在香港设立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包括香港官方及非官方成员,协助行政长官就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进行决策并负责执行统筹工作。委员会实际运作所需的人员、技术、行政及财政,由中央人民政府提供支持;

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执法机关及工作由特区警务处增设香港国家安全部负责;

设立港区人大代表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监督制度,做法可参考特区政府太平绅士制度。

会上还有多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发言。香港民建联副主席陈勇表示,国家安全是要保障包括七百万香港市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居乐业的安全。一国之所在,才是香港命运之所托。他介绍,“昨天我们已经开始在网上和街头全面推动国安法大签名,‘修理风波’以来,备受黑暴和恐怖主义行径摧残的各界市民,非常踊跃签名支持。很多市民讲,‘中央出手,香港有救’。”

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各界撑国安立法联合阵线”于24日成立,将于网上发起联署及在全港各区设置街站,让市民参与签名,支持香港进行国安立法,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团体召集人之一、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表示,联合阵线目前有13名召集人、2053发起人,及787个支持的团体参与。她批评,近年有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挑战国家主权,人大的决定能堵塞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民建联议员何俊贤亦表示,外国很多地方都有保护国家的法例,而澳门就基本法23条进行本地立法后,经济同样繁荣。民建联议员葛珮帆则指,昨日在街站看到市民反应踊跃,甚至出现排队等签名的情况,认为《国安法》燃点了市民希望。

 

延伸阅读:

王毅谈香港安全立法问题: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

今天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就“中国外交政策和对外关系”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谈香港安全立法问题时表示:

①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来干涉。

②维护国家安全历来是中央事权,在任何国家都是如此。中央通过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履行其宪制责任,但这并不影响中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继续建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中央政府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这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

③港独组织和本土激进势力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外部势力在深度非法干预香港事务,对中国的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也对香港保持稳定繁荣,推进“一国两制”构成了巨大威胁,所以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④全国人大这一决定,针对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影响香港的高度自治,不影响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不影响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的正当权益。

“港版国安法”要来了!香港学者:可以借鉴澳门的先行经验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审议“港版国安法”引发社会各界极大关注。5月23日,多名香港学者接受北京日报客户端采访时表示,香港可以借鉴澳门的先行经验,成立专门委员会处理国安相关事宜,由属于中国公民的法官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等,堵住国家安全漏洞,震慑乱港分子。

成立专门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前副院长顾敏康今天接受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采访时称,“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关键是如何做,不妨来看看澳门模式。”顾敏康认为,在机构方面,可以参考2018年9月澳门特区政府颁布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法规,成立专门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政府部门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配套立法、促进执法及宣传教育。

在执行机制方面,由于国安案件复杂、敏感和涉密,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可考虑从三个方面的完善:第一,成立特别执法队伍,专门负责国安案件的调查和逮捕等工作;第二,成立特别检控队伍,专门负责国安案件的检控工作;第三,设立特别法庭,专门负责审理国安案件。

“目前香港司法机构中存有不少外籍法官,是否由他们审理国安案件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顾敏康称,去年2月澳门立法会通过修订《司法组织纲要法》,规定只有属于中国公民的法官和检察院司法官,才可被指派处理《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犯罪,香港也可以参考借鉴。“当然,通过专业培训的法官可以参与审理国安案件,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思路。”顾敏康说。

香港警方可参与国家安全执法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周文港博士对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表示,今年1月,澳门立法会再修订《司法警察局》法律以及设立《司法警察局特别职程制度》,明确赋予司法警察局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专属职权,以及豁免政府公报部分执行机密职务司警人员身份的责任。

同时,澳门行政长官办事处发出的解释文件也表示未来将修改《司法警察局的组织及运作》法规,以成立保安厅、国家安全情报工作处、国家安全罪案调查处、国家安全政策研究处、国家安全事务综合处等负责维护国家安全的部门。

“这一系列做法,都可以供香港借鉴。”周文港称,“目前香港警队是香港本地的执法机构,未来条件如果成熟,或许可以参与国家安全执法工作,维护香港安全。”

11年前澳门就已设立安全法

与香港“23条立法”不断遭反对派阻拦不同,2009年澳门就已经设立《基本法》第23条《维护国家安全法》,近年还不断修订、增补以堵塞未处理的漏洞,足见对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视程度。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梳理发现:

2008年,澳门特区政府就《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咨询,并根据民众意见对草案做出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共15条,规定叛国、分裂国家、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等7种犯罪行为及其处罚。其中,犯叛国罪、分裂国家罪、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罪等,最高刑期可达25年。

2009年,草案分别在立法会全体会议上获得一般性和细则性通过。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法》在立法会获得高票通过,标志着澳门特区终于填补了相关法律方面的空白,履行了基本法赋予的宪制责任,为特区稳定的社会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9年3月3日,经特首何厚铧签署并公布,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正式生效。

2018年9月,澳门政府公布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行政法规,该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和协调澳门一切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的工作。

2019年2月,澳门立法会通过修订《司法组织纲要法》,规定只有属于中国公民的法官和检察院司法官,才可被指派处理《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犯罪。

2020年1月,澳门立法会又通过了修订《司法警察局》法律和设立《司法警察局特别职程制度》。

去年12月,澳门候任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守护国家安全是每个中国人的责任,澳门社会各界团结一致,爱国爱澳,社会治安等各方面都是稳定的。”对于记者提问,“澳门已完成23条立法,但至今还未引用过,将来会否引用?”贺一诚表示“没用过是好事”,立法是划出警戒,不要碰这条底线,否则将会依法治理。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观察者网 新华网 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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