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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生活安宁不容侵犯!民法典草案首次对隐私进行明确界定

2020-05-25 14:13 编辑:TF015 来源:北京晚报

时代快速发展,人民权利的保护要跟上进程。此次《民法典(草案)》编撰增加的新内容中,一大亮点就是人格权独立成编。这是全新的一编。《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一如既往对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予以保护,同时回应社会观念变化,加强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明确规制器官捐赠、制裁性骚扰等问题,体现出国家对人民私权保护的重视,开启权利保护新篇章。

资料图,北晚新视觉供图

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似乎越来越没有了自己的秘密,人们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渴求越来越迫切。《民法典(草案)》回应了公众和社会的关切,首次对隐私进行明确界定,对行踪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加以保护……每一个条款都在宣告着法律的意志与决心——还公众安宁的私人生活。

背景

作为隐私权保护的代表性案件,女白领姜岩的“死亡博客”引发的“人肉搜索”第一案至今仍常常被人提起。

十几年过去了,人肉搜索没有绝迹,私人生活的边界更是因为个人信息的泄露被不断拓宽。刚生完孩子,就有早教机构“毛遂自荐”;办完一笔金融业务,贷款、理财的骚扰电话就开始狂轰滥炸;在一家中介看过房子,卖房的推销电话能持续半年……这是很多人不堪其扰的亲身经历。更有甚者,因为信息泄露,遭到“精准”诈骗,倾家荡产。

草案亮点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 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

专家解读

首次对隐私进行了明确界定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建蓉律师介绍,2009年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是我国第一次对隐私权作出明确规定,但只是提出要保护隐私权,至于隐私权包含什么内容并没有规定。而这次《民法典(草案)》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主体和相对人的义务作出了规定。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在公民隐私权保护上有了新突破,对“隐私”的定义作出了更完善的规定。

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设置了专章,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特别是首次对隐私进行了明确界定,既包括“私人生活安宁”,也包含“不愿意让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这4个方面都是隐私,都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草案)》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一个创新点,就是把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作为一项民事权益,而且明确规定成“人格权益”。

草案还用6个条款详细规定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具体保护内容。草案通过后,将与《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一起,共同构筑保护个人隐私的坚实基础。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记者 孙莹

流程编辑:TF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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