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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议员又出可怜招数,“恶臭”!

2020-06-04 21:18 编辑:TF015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国歌条例草案》审议期间反对派议员泼恶臭液体,5名建制派议员赴港警总部报案。

许智峰投掷恶臭不明物体。图源:香港“东网”

香港立法会今日三读通过《国歌条例草案》,据香港电台网站报道,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会后表示,今日有几位议员,包括反对派议员朱凯廸、陈志全和许智峰,先后在今早及下午的会议上泼洒恶臭不明液体,是极不负责任行为。最终会议暂停4小时,需要换场所再开会,且有7名工作人员被泼中,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卫生问题更令人担忧。他对议员的行为予以最强烈谴责,秘书处亦已报警求助。

梁君彦批评,有议员用不同的方法阻碍会议,再延长会议时间亦没有意思。他说,上星期会议,许智峰亦曾投掷恶臭不明物体,令会议受阻超过5小时。

梁君彦说,《国歌条例草案》不是复杂草案,他预留30小时审议,有议员一方面批评预留时间太少,一方面又多次做出极不检点行为,显示他们不是认真审议条例草案。他说,今早已经宣布,下午约5时会恢复官员发言,因此刚才约5时由官员发言并三读表决。

番外

《国歌条例草案》审议期间反对派议员泼恶臭液体,5名建制派议员赴港警总部报案

香港立法会今日三读通过《国歌条例草案》,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会后表示,反对派议员朱凯廸、陈志全和许智峰先后在今早及下午的会议期间泼洒恶臭不明液体。据香港电台网站报道,5名建制派议员,包括梁美芬、葛佩帆、何君尧、周浩鼎及陆颂雄到香港警察总部报案。

梁美芬说,陈志全、朱凯廸及许智峰泼洒液体的行为,非法阻止及干扰立法会议员执行职务,阻碍会议进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条。

葛佩帆认为,反对派议员的做法属于威吓行为,同时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9条,希望警方可以尽快将有关人士绳之于法。

据媒体此前报道,梁君彦在《国歌条例草案》三读通过后会见记者时曾批评,陈志全、朱凯廸及许智峰在会议期间泼洒恶臭不明液体是极不负责任行为。会议因此暂停4小时,需要换场所再开会,且有7名工作人员被泼中,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卫生问题更令人担忧。他对议员的行为予以最强烈谴责,并称秘书处已报警求助。

延伸阅读

香港《国歌法》即将实施,侮辱国歌最高监禁3年

香港立法会今天三读《国歌条例草案》,以4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香港立法会规定,法案通过首读、二读及三读程序后,便获制定成为法例。《国歌条例草案》三读通过后,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宣布,《国歌条例》将于6月12日刊宪、正式实施。

反对派21项修正案全数被否

今早立法会上,反对派议员提出的降低违法罚款等21项修正案,全部被否决。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发言称,特区政府不支持该21项修正案,市民如没有企图侮辱国歌,根本不会触犯法例。同时他还表示,国歌和国旗、国徽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把侮辱国歌罪的刑罚水平订于与侮辱国旗或国徽罪一致是合理的。

对于反对派议员频繁“拉布”阻碍立法,立法会议员陈健波称,反对派议员提出的修正案毫无道理,是为了反对而反对。立法会议员邵家辉则认为,“嘘国歌”也属“港独”思想,有和国家分离的意味。

近年的球赛中屡屡出现嘘国歌、举示威手势的情况,让香港的声誉受损。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世界很多国家都有设立《国歌法》,还会在议员宣誓仪式前奏国歌。如果有议员反对《国歌法》,可以选择不参选及担任公职。

《国歌法》立法过程一波三折

香港《国歌法》中规定,任何故意侮辱国歌的行为,如在球场上报以嘘声、在升旗礼举起示威手势或在网上恶搞,一经定罪,均可被处以最高罚款5万港币及最高监禁三年的处罚。

此外,《国歌法》还将国歌纳入香港中小学教育中。然而这样一条尊重和保护国歌的法例,在香港却迟迟未能通过立法。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梳理发现,香港《国歌法》的立法工作至今已有2年多。

2018年3月,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向香港立法会提交《国歌法》本地立法文件。

2019年1月,行政会议通过《国歌法》,同月23日将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由于反对派议员恶意阻挠,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迟迟未能选出,导致《国歌法》一直未能提交大会恢复二读辩论。

今年5月27日,香港立法会终于恢复《国歌法》的二读辩论。但是有反对派号召包围立法会企图破坏立法,还有反对派议员在立法会内扔“臭弹”,冲击主席台,导致会议不得不多次暂停。次日,《国歌法》二读辩论继续进行,直至当日傍晚才通过辩论。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环球网、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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