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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民航局解读

2020-06-10 11:11 编辑:TF010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在中国民航局6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民航局政法司司长颜明池对海南自贸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资料图 新华社供图

颜明池表示,与以往航权开放相比较,在海南自贸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是我国在航权方面的最高水平开放。

首先是客、货全面开放。

这是我国民航首次同时试点开放客运和货运第七航权,此前仅对个别国家在个别城市开放货运第七航权,本次是超出我国现有双边航权安排的最高水平开放,也是世界范围内自贸港航权开放的最高水平,新加坡、迪拜等自由贸易港主要开放货运第七航权。本次试点符合中央对海南对标世界最高开放形态,高标准建设自贸港的要求和战略定位,体现了民航对海南自贸港建设在航权方面的最大支持力度。

其次是单向自主开放。

一般来说,航权通过两国间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按照对等原则做出安排。从近年来航权政策发展实践看,有些国家通过“天空开放”协议,与他国实现较高程度的航权开放,如美国、澳大利亚;有些通过诸边方式实现区域内单一航空市场,如欧盟、东盟国家。这些航权开放都是对等互相开放。本次在海南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是我国对外单向自主开放,不以其他国家向我对等开放第七航权为前提,也不需要通过双边航空运输协定单独做出安排。

第三是开放政策叠加。

本次在海南试点开放了客货运第七航权,并对此前已做开放试点的三、四、五航权中途分程权做了细化规定和落地落实,结合此前已在海南开放的第三、四、五航权,形成了多项航权开放政策的叠加。航空公司可以通过航线航班的排列组合,建立更加便利、通达的航空运输网络。

第四是开放政策的试验田。

本次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是在航权政策方面对标当今世界最高开放水平的一次试验,也是首次在一省范围内,对航权开放政策与海关、边检、签证、口岸等政策相互作用、开放联动的试验。通过在海南的制度创新和压力测试,为航空运输政策与地区发展政策之间的配套衔接积累经验。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马婧

编辑:t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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