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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春节留京保供家政服务员可获奖励

2020-12-28 15:11 编辑:u021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网站

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春节家政服务市场保供行动参与企业及组织单位的公告

京商生活字〔2020〕51号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2021年春节期间北京家政服务市场的供应稳定、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北京市商务局拟在2021年2月4日至2月26日(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继续开展春节家政服务市场保供行动, 现公开征集项目参与企业及组织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春节家政服务市场保供行动(以下简称春保行动)。

二、项目内容

(一)对留京保供的家政服务员及其所属家政服务企业给予奖励。

(二)委托一家项目组织单位从事整体协调、订单管理、动态监测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参与企业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北京)“黑名单”,经营范围需包括家政服务、家庭服务、养老护理、母婴护理、保洁等与家政服务相关的内容;

2.2020年11月30日前在京已有3家(含)以上直营连锁门店或纳入《北京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连锁企业资源库(2020年度)》;

3.如直营连锁企业有加盟店参与春保行动,企业需已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在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4.参与企业需与代发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通州支行)签订代发协议并承担代发手续费,保证所有参与春保行动的家政服务员均拥有北京地区已激活的银联借记卡。

(二)项目组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北京)“黑名单”;

2.有组织相关工作的经验和协调各企业的能力;

3.拥有线上平台,能够实现线上订单管理和数据分析。

4.具有履行本次春保项目所应具有的能力和人员等。

四、支持政策及要求

(一)住家型家政服务员

1.奖励对象:由确定参与本次春保行动的企业派单上岗,并于2021年2月4日至2月26日期间在岗服务超过18天(含)的家政服务人员。

2.奖励标准:按每单不超过400元给予奖励。

(二)计时型家政服务员

1.奖励对象:由确定参与本次春保行动的企业于2021年2月4日至2月26日期间所派出计时型订单的家政服务人员。

2.奖励标准:按每单(每单服务时长不低于2小时)不超过25元给予奖励(同一人每天只计1单),每人奖励上限400元。

(三)具体要求

1.家政服务订单真实有效,服务时间满足要求。

2.服务合同或派工单上所列信息与系统一致,具体包括:

(1)家政服务员身份信息一致:填报的家政服务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需与服务合同、派工单等资料一致(评审时需提交服务合同或派工单及家政服务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服务地点一致:填报的服务地点与服务合同、派工单等资料一致,与系统打卡地点一致。

(3)雇主姓名、雇主电话一致:填报的雇主姓名、雇主电话与服务合同、派工单等资料一致。

(四)参与企业

1.奖励对象:参与本次春保行动的家政服务企业。

2.奖励标准:按第三方评审机构最终审定的该企业派出家政服务人员奖励资金额度的15%给予参与企业组织管理奖励。

(五)项目组织单位

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确定本次春保行动的组织单位,按第三方评审机构最终审定的家政服务人员及家政服务企业奖励资金额度的5%给予组织工作费,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参与企业

1.封面;

2.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所有参与春保行动门店明细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5.项目申报单位备案表。

(二)项目组织单位

1.封面;

2.相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硬软件设施材料(线上平台、服务器、电脑、人员配置等相关材料);

4.项目组织方案;

5.项目组织费用预算支出明细(不超过20万元);

6.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7.项目申报单位备案表。

项目申报单位需于2020年12月31日17:00前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提交至北京家政服务协会(西城区莲花池东路丙1号华铁集团大厦3层311室,联系人:徐育玲,联系电话:63432818),纸质材料不论合格与否一律不予退回;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hhfwy420@163.com。

特此公告。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网站

流程编辑:u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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