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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作案!襄阳一男子禁渔期收购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判刑

2021-01-11 12:28 编辑:u020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2020年1月1日起,长江开始了长达十年的禁渔期,未经许可捕捞水产品即为违法。明知是非法捕捞的水产品仍然予以收购的,也会构成犯罪。

资料图 新华社发 唐奕 摄

李大强、王小军等四人以捕鱼为生,长江禁渔令出台后,四人无视禁令,仍然在禁渔期从事打渔活动。2020年4月起,四人开始将捕获的水产品出售给张永。张永明知李大强、王小军等人属于非法捕捞,仍然对四人贩卖的黄鱼、鲇鱼等水产品予以收购,并将收购的渔获物出售获利。

经查,张永从李大强、王小军等四人处收购渔获物价值共计29227元。2020年7月24日,张永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张永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他人收购、贩卖汉江野生鱼的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同年11月9日,检察院向樊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永明知是他人实施非法捕捞获取的渔获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张永认罪认罚,且具有立功情节,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遂判决,张永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延伸阅读

农业农村部:2020年1月1日起长江十年禁渔

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重点水域分类实行禁捕。长江流域捕捞渔民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政策开展退捕转产。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禁捕范围和时间。

长江拥有水生生物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多种(含亚种),170多种为长江特有,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水生生物尤其是鱼类是长江水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标志,而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就是要在一段时间内从根本上停止捕捞利用,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对改善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恢复其生态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原标题:禁渔期收购非法捕捞水产品!襄阳一男子顶风作案被判刑)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樊城法院、日用天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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