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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6月起北京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酒店客房也禁烟

2014-11-28 13:13 编辑:admin 来源:网络

2014年11月28日 北京  今后,凡是“带顶儿”、“带盖儿”的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经历了多次起落,“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终于再度回归,出现在今天上午表决通过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中。按照这份最终版本的控烟条例要求,宾馆旅店客房不管是否拥有独立的排风系统都不允许吸烟,火车上不允许吸烟。而在明年6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之前,首都机场已经存在多年的吸烟室也将被取消。对此,有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坦言,执法过程确实很难,将先抓“高大上”的单位,但不做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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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室内禁烟:客房有独立排风系统也禁烟

今天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在会上作了关于《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报告指出,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此规定发表了意见。有的认为,条例中规定的室内禁烟场所的范围较窄,应当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一直;还有的认为,应当为吸烟者留出一定的空间,以利于法规的执行。

今天上午,表决通过的“控烟条例”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也就是说,只要是带顶带盖的室内空间将全面禁烟。宾馆旅店客房不管是否拥有独立的排风系统都不允许吸烟;火车上不允许吸烟,想抽烟只能在露天的站台上。

而首都机场已经存在多年的吸烟室也将被取消。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表示,“对于首都机场来说确实有难度,但希望配合,为无烟环境作出努力。”

关于烟草广告:烟草企业不再允许“冠名赞助”

另外,关于烟草广告禁止规定,有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不同意见认为,目前国家《广告法》正在修订中,草案修改稿中关于烟草广告的规定与《广告法》重叠,没有必要在条例中再行规定,建议删除相关规定。同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一刀切的禁止烟草企业从事所有类型的赞助活动并不合理,应当允许烟草企业参与社会公益、慈善募捐等不冠名的赞助活动。

法制委员会认为,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的规定,体现出本市的控烟工作不局限于对吸烟行为的限制,而是包括广告禁止、促销赞助限制等在内的多方位的控烟管理模式,是控烟立法的重要组成内容,因此,建议保留相关规定,并在表述上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同时,根据审议意见,建议将赞助活动限制在“冠名赞助”活动。也就是说,烟草企业可以参与社会公益、慈善募捐等不冠名的赞助活动,而不再允许“冠名赞助”。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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