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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警方通报11岁男孩遇害案,嫌疑人距受害者家相距仅40多米

2021-06-07 07:59 编辑:u020 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近日,陕西泾阳县中张镇东鸟村11岁男孩杨某某,在家门口附近商店买冰淇淋后走失。6月6日,泾阳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72岁,系同村村民)因猜疑家人被受害人亲属侮辱(经公安机关多方查证,事实不存在),怀恨在心,产生极端心理,故意杀人。5月29日10时许,受害人杨某某在村中一商店购买冰棍返回途中,王某某将受害人诱骗至家中杀害后抛尸。

经审讯,王某某对其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泾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受害人杨某某购买冰棍的商店,距离自家约百余米,中间隔着村道和一条街。记者注意到,店铺内较为简陋,坐在柜台前的店主老太表示,5月29日,杨某某拿着两元钱来到店里,把钱放在柜台后自己拿了雪糕。因当时店内客人较多,她只看到孩子拿着雪糕走出去,此后孩子的去向她并不清楚。

村民介绍,警方通报里的嫌疑人王某某系同村村民,是商店老板王先生的亲哥哥,家住王先生隔壁。

多位村民介绍,6月4日下午,民警封锁了村内多条道路,并派出警犬对村内进行搜查。4日当晚,警犬在嫌疑人家附近有了发现,随后村民才得知,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据了解,王某某家位置距离杨某某家很近,也就40多米的样子,平时两家见面经常打招呼,根本看不出来有什么深仇大恨。

有村民介绍,6月5日,其亲属在东鸟村看到民警押着嫌疑人王某某指认作案现场,此处位置在嫌疑人家里,位于售卖冰淇淋的商铺隔壁。

杨某某的父亲杨先生称,杨家和嫌疑人王某某家此前没有结过仇。

(原标题:咸阳警方通报11岁男孩遇害案,嫌疑人距受害者家相距仅40多米)

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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