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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羊文化”溯源:中华文化中有哪些“羊基因”?

2015-01-02 10:15 编辑:admin 来源:网络

羊是人类最早开始狩猎和驯养的动物之一,中国传统文化从诞生时起就与羊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据最新考古发现,距今大约8000年前的河南新郑裴李岗文化遗址以及距今约7000年前的浙江余姚河姆渡文化遗址中,都已出现了陶羊……可以说,“羊的基因”几乎渗透进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在中华文明的进程中,“羊”所起的作用甚至超过了“龙”,中华人文祖伏羲、炎帝都与“羊”有着“血缘关系”,“三皇”中的伏羲、神农最早都以“羊”为部落图腾。据考,伏羲曾受 “羊角柱”的启发,发明了推动中华文明进程的“八卦”; 尧舜时代的大法官皋陶曾借助独角神羊断案,从而实现古代司法公平;汉代董仲舒将儒家文化的核心精华“仁”、“义”、“礼”赋予到羊的身上,赞叹羊是“美”、“祥”之物; 明代甚至将“羊之跪乳”编进儿童启蒙读物《增广贤文》中,将羊塑造成懂得感恩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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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鎏金羊形铜羊灯

 

“羊的基因”除了对中华传统文化观念的形成和民俗民风产生了深远影响外,从中国汉字的字源、语源等文字学的研究中,我们同样能捕捉到大量关于羊与早期文化生成关系的信息。最早可见的文字资料卜辞表明,殷商时期已经“六畜”俱全,而在《甲骨文字典》里,以马、牛、羊、鸡、犬、豕这“六畜”为字根的汉字中,羊部字数最多:“羊大为美”、“羊鱼为鲜”、“羊食为养”、“羊言为善”、“羊我为義”……渗透着“羊文化”的很多汉字至今仍值得我们细细品味与咀嚼……

 

中华文化中有哪些“羊的基因”

倪方六

 

羊是人类最早开始狩猎和驯养的动物之一,在远古时期曾占有极高的地位。在中华文明的进程中,“羊”所起的作用甚至超过了“龙”,中华人文祖伏羲、炎帝都与“羊”有着“血缘关系”,流淌了5000多年的中华传统文化里几乎到处都可以找到“羊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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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彩吉羊

 

中华人文始祖与羊“血脉”相承

三皇中的伏羲神农最早都以“羊”为部落图腾

 

中国人一向称自己是“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其实这一说法是后来的事情,在“龙”这种传说中的动物没有出现之前,“羊”曾是不少部落的图腾。

中华人文始祖都是谁?教科书中有“三皇五帝”一说。那么“三皇”又具体指哪三位?东汉班固《白虎通义》主张是燧人、伏羲、神农;东汉皇甫谧《帝王世纪》则称是伏羲、神农、黄帝。这两种说法的差别在于燧人与黄帝二者之间,但伏羲和神农地位稳定,他俩被列入“三皇”从未出现过分歧。

伏羲和神农与羊均有“血缘关系”,他们的部落早期都是以羊为图腾,而不是“龙”或“蛇”,也就是说,他们最早都是“属羊”的。

神农,即炎帝,其地位比黄帝要高,影响也更大,所以古人将其合称为“炎黄”而不是“黄炎”。炎帝是一位农业专家,他又称“神农氏”即是此原因。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炎帝在中国古代更受尊重。

《帝王世纪》记载,“炎帝神农氏,姜姓,母女登游华阳,感神而生炎帝于姜水,是其地也。”司马迁的《史记·五帝本纪》对此也有记载,炎帝母亲女登的受孕地点在姜水的常羊(羊头山),姜水属羌地,这里的羌人部落便以羊为图腾,可见炎帝一出生就与“羊”结缘,“血缘关系”非常紧密。

可能有读者会提出疑问,既然炎帝与羊关系密切,为何《山海经》上的炎帝是“人身牛首”的半人半兽形象?这不是表明以牛为图腾吗?其实,古人图腾崇拜是一个不断演化发展的过程。由于农业生产的发展,牛的作用比羊变得重要,地位也渐渐超过羊,成为部落图腾,炎帝的“人身牛首”形象就是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再后来,在炎帝与黄帝部落合并后,“牛”又被更为强大的“龙”所取代,成为民族统一图腾。

而且,还值得关注的是,在牛图腾、龙图腾存在的同时,原来的羊图腾并未消失。后来炎帝部落沿黄河东迁时,又把原先对羊的崇拜风俗带到今天的河南、山东等地。在这些地方出土的汉画像石上,都可以看到以羊头、羊角为图案的画像。

在“三皇”中,黄帝与“羊”的关系似乎没那么亲近,但也有关系。据《国语·晋语四》记载,黄帝与炎帝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炎帝受到的“羊”的影响,黄帝自然也多少会受些感染。

至于被炎帝、黄帝联手打败的蚩尤,其所在部落早期同样是以羊为图腾的。据《路史·后纪四·蚩尤传》记载,蚩尤姓姜,其出生地在羊水,正是羊图腾流行的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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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羲受“羊角柱”启发发明“八卦”

《易·系辞传》称庖羲“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

 

相比炎帝来说,伏羲与羊的“血缘关系”好像更近,甚至直接受到“羊”的影响。

伏羲,史书上有宓羲、庖牺、庖羲、包牺、皇羲、伏牺等多种写法。伏羲风姓,《帝王世纪》称,他与女娲是兄妹婚,“蛇身人首”,是“蛇种”。伏羲与“羊”有何关系?其答案仍在《帝王世纪》上,书中称“伏羲生于成纪。”

“成纪”在哪儿?据考证,其地位于今甘肃天水一带,这里是古羌戎活动区域。古羌戎氏族的原始图腾就是“羊”,伏羲的“羲”字中有“羊”,正是这一羊崇拜现象的反映。需要说明的是,后来伏羲所在的古羌戎才改成以“虎”为图腾,形成“虎氏部落”。

伏羲是中国古籍里记载的最早的王,他对中华文化的最大贡献是“观象画卦”,创造了影响中国文明进程的“八卦文化”,即后来“五经”之一的《易经》,结束了人类“结绳记事”的历史。《易·系辞传》即称:“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伏羲怎么想起了发明八卦的?考古专家陆思贤在其《神话考古》一书中认为,伏羲受到当时普遍存在的“羊角柱”的影响:“伏羲氏于羊角图腾柱上观象画卦”。

“羊角柱”是原始古人祭天时立在地上的长杆,做成羊角状,方便挂祭品。这种羊角柱图案在现代考古中有不少发现。受到羊角柱在地上投影的启发,伏羲闪耀出了八卦的灵感。

羊字在甲骨文里写作 ,就是在羊角柱 形状的基础上增改而来。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释“羊”:“从 ,象头角足尾之形。”" "是什么呢,“羊角也”。" "即" ",羊角柱符号。" "读作guai(注意,a上面加一第三声调符号),音与“卦”相近。可见" "与“卦”之间有密切的联系,这间接证明伏羲发明八卦受到了“羊角柱”的影响与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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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独角羊铜熏香炉

 

“一角之羊”实现古代司法公平

《论衡·是应第篇》称獬豸羊嫉恶如仇“其罪疑者,令羊触之”

 

“羊”对中华文化在早期的影响,还有更直接的例子,如古代司法制度,便有羊的身影--通过神羊实现了司法公正。

历史到了尧舜时代,中国诞生新纪元。这一时期,羊以被神化的身份直接参与了对社会和政治秩序的维护和调整。汉王充《论衡·是应》记载,在尧帝主政时,他用名叫皋陶的大臣掌握天下刑法。
在今天看来,皋陶就是一位国家大法官。他有一只羊,叫“觟X(造字:左”角“右”厂“下”虎“)”, 觟X是一只独角羊,即所谓“一角之羊”。这只独角羊有神性,能辨出谁有罪。皋陶在一时无法审清的情况下,就会让觟X帮助断案。此即《论衡·是应第篇》中所云:“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

这种嫉恶如仇的“一角之羊”又叫“獬豸”,也称“任法兽”。后来古人根据“獬豸羊”的形象发明了一种羊角帽,法官审案时必须要戴上以显自己如獬豸般明察秋毫,办案公正公平。这种帽子因此被称为“獬豸冠”,也称“法冠”。据《后汉书·舆服志下》记载,法冠呈高桶状,取“铁柱卷”式造型,秦汉时期法官都流行戴这种“法冠”。

商朝行将灭亡时,在牧野那个地方又出现了一只神兽“夷羊”,来审判纣王的罪过。此即《周语》中所记:“(商朝)其戾也,夷羊在牧”一说。

显然,这“两只羊”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同样是古人羊崇拜观念的反映。后来,春秋时期的齐国等很多地方在司法办案时都出现过“神羊”。 据《墨子·明鬼》记载,齐庄公时,大臣王里国和中里徼打了三年的官司仍无结果,最后只好由神羊断案,神羊断中里徼“不直”,将其顶死了。

民间至今仍流传的“羊占”风俗,也是远古羊崇拜风俗的遗存。羊身上长的东西几乎都能用来占卜,如“羊骨占”、“生跋焦”、“羊胆占”、“羊毛占”等。“羊骨占”的玩法是,取羊髀骨在艾草灼烧,根据裂纹断吉凶。从考古发现来看,这种“羊骨占”风俗历史久远,在五千年以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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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时期独角羊陶像

 

“羊”崇拜对古人审美产生深远影响

“羊大为美”“羊人为美”“孕妇为美”审美呈现多元化

 

“羊”对中华文化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古人的审美观念也曾受到羊文化的影响。

美这一概念,直接因“羊”而产生。《说文解字》将“美”字归入“羊”部,称“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美与善同意。”从许慎这个解释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的审美即是“羊大为美”:羊体大肉质好,吃起来才“美”。

然而,许慎对“美”的解释,在安阳殷墟甲骨文被发现后受到了挑战,因为甲骨文的“美”字并不是“羊大”形象,上边并不象“羊”,而是人饰羊首的形状,戴着羊角样饰物,整个“美”字是戴图腾标志的人的形象。

可见,古人很早就知道利用装饰物来扮美了。当时最美的打扮是“戴羊角”,形成了以“羊人为美”的审美观点。

已故古文字学家于省吾即持此观点。他分析认为,羌、姜是羊图腾氏族的姓氏,其结构大致也是戴羊角的人形。这一观点在现代民族风俗中找到了佐证,在青海河湟一带古羌人发源地,过年时跳传统的“老羊歌”舞蹈,舞者必须戴羊角帽。另在一些少数民族宗教活动中,尚有戴羊面具跳舞祭神的现象。

在“羊人为美的基础上,近年有学者又提出一种”怀孕的女人为美“的说法。理由是,”羊“字在远古是女性的象征,商代青铜器父己簋上发现的一个”美“最能说明这问题:上部以羊角代羊,下部的是一个人,上肢摊开,腆着圆圆的肚子。其圆圆的肚子,代表女人怀孕。

以孕妇为美,其实是古人生殖崇拜行为使然,在新疆、内蒙古等地发现的原始岩画中有不少怀孕的母羊,有的画面中猎人直接用箭对着母羊的臀部;有的将羊的双角刻画成椭圆形的同心圆,圆心是一个三角形的点……这些都是远古时期人们生殖崇拜现象的不同表现形式。也就是说,无论“羊大为美”还是“羊人为美”、“孕妇为美”,都是羊文化在中国古代审美观念中的多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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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中的羊形族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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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角被画成圆圈形状的新疆温泉县苏鲁北津岩画

 

羊的行为影响中国古代民俗民风

《增广贤文》以羊诫人“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

 

在中华民族品德和民风的养成上,“羊”也起了重要的作用。

在十二生肖中,“龙”和“虎”格外受宠,因为“龙虎精神”激励着无数的炎黄子孙;说到任劳任怨、不计报酬的优点,则归功于“牛”的品质。而“羊”在中华民族品德和民风养成上的作用,往往被忽视或轻视,好多人都不知道,羊其实也是伟大的。

羊代表吉祥、善良、美好,古时“羊”与“祥”是相通的,“善”与“美”的本义也均与“羊”有关。西汉儒学家董仲舒曾对“羊”给予过充分肯定,他在《春秋繁露·执贽》说:“羔有角而不任,设备而不用,类好仁者;执之不鸣,杀之不谛,类死义者;羔食于其母,必跪而受之,类知礼者;故羊之为言犹祥与,故卿以为贽。”董仲舒将儒家文化的核心精华“仁”、“义”、“礼”赋予到羊的身上,称羊是“美”、“祥”之物。在明代编写的道家儿童启蒙读物《增广贤文》中,甚至将羊树立成了懂得感恩的典范,那句“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至今仍广为流传。小乌鸦有衔食喂母鸦的情义,羊羔有跪下接受母乳的感恩举动……以动物喻人,教导做子女的更要懂得孝顺父母。

因为羊的品德这么高尚,古时高级官员用羔裘作朝服,以显示自己有羔羊般的纯洁品德。

有学者认为,中华民族善良、义气、知礼、孝顺的美德和纯朴、厚道的民风,如果追溯求源,就在羊身上。过去有一种“送羊劝孝”的风俗,便是羊影响中国古人品行和民风的最直接反映。

“送羊劝孝”一般在每年阴历六七月间进行,外祖父、舅舅要给外孙、外甥送只羊。传说,当年有一个小孩不孝敬爹娘,放牧的舅舅便将外甥领到羊群边。外甥看到羔羊跪在母羊面前吃奶,一下子明白了舅舅的用意:羔羊尚知孝敬母亲,何况人呢?舅舅于是送给他一只羊羔,让他抱回家。此事传开后,“送羊劝孝”遂成一种社会风俗,提醒儿女对爹娘要孝顺。

因为羊有这么多优点,深受人们喜爱,古人讲究一点的见面活动便用羊当礼物,叫做“以羊为贽”。

“以羊为贽”是一种高档的见面礼,行政级别达到上大夫、公卿级别的人物才能使用,普通官员用“雁”,知识分子用“雉”(鸡),普通老百姓只能用布匹。《仪礼·士相见礼》上是这样说的:“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麛执之。”

用羊送礼时,不是什么羊都可以的,要选用小羔羊;也不是牵着抱着就走的,还得将羊打扮成“礼品羊”,羊身上要用有纹饰的花布包裹,四条腿两两相系,绳子要在羊背交叉后,再回到羊的胸前打个结。在送给对方时,要捧着羊,羊头朝左,礼节与和士人相见一样。如此礼俗,古人称之为“执羔之礼”,这其实也是羊崇拜文化的在生活中的一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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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羊的古代西域女性(甘肃嘉峪魏晋墓砖画)

 

“替罪羊”原本充满着“神圣”的内涵

董仲舒赞羊之高尚“执之不鸣,杀之不谛,类死义者”

 

人们对羊的感情,其实是复杂的。有一种观点认为,羊是软弱、胆小、受欺的代名词,最常说的是“替罪羊”。

“替罪羊”一说是怎么来的?据《孟子·梁惠王上》所记,有这么一种说法,有一次,梁惠王坐在大堂上,有人牵牛从堂前过去。梁惠王看见了,便问牵这牛做什么,被告知“将以衅钟”。

所谓“衅钟”,是新钟铸成,宰杀牲畜,取血涂钟的一种带有巫术性质的仪式。梁惠王听后便让人放了牛,说是不忍心看到牛可怜的样子,让无罪的牛去死。身边人说,那就废了“衅钟”仪式。梁惠王反问为什么要废除呢,指示“以羊易之”。

替罪羊产生的源头,应该在上古时期的献祭仪式。献祭时使用的祭品称为“牺牲”,有“三牲”、“五牲”的区别。三牲指猪、羊、牛三种家畜。羊是小牲口,用之祭祀为“少牢”,牛是大牲口,重要仪式才使用,称为“太牢”。

虽然羊是小牲口,但也不能随便使用,《礼制·王制》中称“大夫无故不杀羊”。只有必须时才杀羊献祭,让羊给人类“替罪”,但这仍不应是替罪羊的最早由来。

在殷商时期,有用奴隶献祭的恶俗即所谓“人祭”,这在河南安阳殷墟考古中有大量发现。在当年,特别是殷人的敌人--以羊为图腾的羌人,被殷人大量捕获用于杀祭。后来随着文明的进步、羌人的反抗,人祭被严格控制使用,便用羌人的图腾羊来替代,这也许才是“替罪羊”的真正开始。

从考古发现来看,在殷商时期,羊是被使用最多的牺牲,确实是可怜的“替罪羊”。如在殷墟一座宫殿的置础仪式上一次埋了101只羊。而从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上看,用羊来祭祀的记载特别多,几乎是祭必用羊。需要补充的是,用羊献替罪并非中国独有,如古代犹太教祭礼上,便常用羊来替人承担罪过。

替罪羊现在看是一个贬义词汇,是羊的一种悲剧,实际当初并无此义,替人担罪的羊是神圣的。替罪羊是“代人受过”、“代人赴死”,这种“奉献精神”,是羊身上的又一闪光之处。或许正缘于此,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执贽》中对羊在临死时的表现才大加赞叹:“执之不鸣,杀之不谛,类死义者。”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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