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社会

职务犯罪国际追逃三个月49人归案 贪官潜逃非洲称如坐牢

2015-01-19 14:10 编辑:admin 来源:网络

2015年1月19日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开展3个月来,全国检察机关已成功地将潜逃美国、英国、加拿大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49名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劝返或抓获归案。其中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某分理处原副主任郑某,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携款潜逃23年后被抓获。

2014928948105158f929

4人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据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介绍,已被劝返和抓获的49名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中,涉嫌贪污犯罪11人,涉嫌行贿受贿犯罪31人。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有16人,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有4人。

其中,涉嫌行贿1000余万元的深圳市远望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徐某,于2014年11月27日回国投案自首;涉嫌贪污700万元的湖南省安乡县财政局徐某从泰国回国投案自首。

徐进辉说,这些被抓获或劝返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中,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既有厅级干部,也有县处级干部。潜逃10年以上的有3人,时间最长的23年。

主动回国投案的36人

徐进辉介绍,除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共同下发《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下称《通告》)之外,检察机关加大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重要关系人的政策和心理攻势,动员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如涉嫌共同受贿犯罪的张某,系吉林省国税局原局长孙某的妻子。孙某受贿犯罪案发后,张某潜逃美国。专项行动开始后,检察人员第一时间向孙某宣讲《通告》,帮助孙某分析形势,晓以利害。在检察人员规劝下,孙某主动给妻子张某写信,要求其配合调查,促使张某携儿子一同回国,并将转移美国的3500万元赃款全额转回国内退赃。

徐进辉说,已经追逃成功的49名犯罪嫌疑人中,经过对犯罪嫌疑人及家属、重要关系人开展劝返工作,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36人,占总数的73.5%。

贪官潜逃非洲如坐牢

徐进辉说,切断境内外经济联系,追逃与追赃相结合是促成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重要条件。

重庆市犯罪嫌疑人宁某案发后潜逃非洲,谈起逃亡的日子懊悔不已,他说:“那里物质紧缺,经常停水停电,吃的很差,蚊虫又多又大,又得不到家人的帮助。到非洲不久遇上流行病,哪里也不敢去,就跟坐牢差不多。原本以为只要离开中国,就可以逃避惩罚,过上安逸的生活,哪知道会有这样的下场。”

浙江省苍南县某村支部书记赵某贪污土地征用补偿金后潜逃缅甸,在那里他生活无着,也不敢与家人联系,走投无路之下走进缅甸有关部门申请回中国投案自首。

“我们也正告那些心存侥幸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看清形势,找准方向,不要误判,不要侥幸,及时做出回国投案自首的正确抉择。对认识罪行、愿意悔改、积极退赃并愿意回国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徐进辉说。

国际追逃典型案例

1 郑某,男,53岁,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某分理处原副主任,1990年挪用公款60万元潜逃至俄罗斯,化名丁某骗取我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签发的护照,往来于俄罗斯与国内。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确认丁某就是在逃人员郑某,于2014年12月10日将其抓获。

2 冯某,男,广东省开平市政协原副主席,2013年潜逃新西兰。2014年3月5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14年12月19日,冯某由新西兰回国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3 关某,男,广东省开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原局长。2005年9月1日逃往加拿大。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于2007年1月8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14年11月28日,关某通过亲属到开平市检察院转交投案自首书,并由亲属代其退赃77600元。2014年12月24日关某回国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4 龚某,男,原系福建省石狮市宝盖镇某村负责人。2013年1月涉嫌贪污犯罪潜逃至菲律宾。2014年11月28日从菲律宾回国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并退回赃款近40万元。

5 金某,男,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学园管委会原副主任,2011年7月辞去公职,案发前出逃香港。2014年7月10日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14年12月9日入境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6 叶某,男,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政府原镇长,2001年7月因涉嫌受贿犯罪逃往意大利。2014年12月23日从意大利回国投案自首。

7 叶某,男,浙江省青田县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收款员。1993年3月逃往意大利。1994年8月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对其立案侦查,2014年12月10日,叶某从意大利回国投案自首并退交全部赃款。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张宇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