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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连元父子车祸案白发人送黑发人 索赔412万误工费达326万元

2015-04-01 18:05 编辑:TF007 来源:网络

2015年4月1日,昨日9时30分,备受瞩目的田连元父子遭遇车祸案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一审宣判,肇事司机赵某,因醉酒超速驾车,致田连元的儿子田昱死亡及田连元等三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赵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而受害人田连元并未现身,但其已提起民事诉讼,向赵某等索赔412万余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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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晚上8点50分左右,赵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二环路口南侧200米处时,超速驶入道路左侧,先后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田连元儿子田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杜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田某驾驶的车辆失控后又与同向栾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刮蹭。

  事故造成田连元的小儿子田某死亡,田连元等3人受伤,5辆车损坏,经法院审理认为,赵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庭宣判结束后,田连元的大儿子快速走出法庭,而赵某的妻子则拿着手机,希望给赵某看一下他刚出生儿子的照片,但是却受到了法警的制止,赵某妻子说“我尊重他的决定,我会等他回来”。

  而受害人田连元在了解法院判决之后,他只是强调“没什么好说的”,据了解,田连元到目前为止还忍受着病痛的折磨,精神状态也有了好转。

  但是对于田连元提出的赔偿为何如此之高,立即引发了大家的猜想。记者了解到,在田连元提出的索赔数额中,误工费的数额最高,达326万元,而且这个数额还在“持续中”,误工费包括他一些无法参加的演出的费用,还有因为此事件耽误的出书以及录制光盘等工作的费用等等。

 

本文来源:如皋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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