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人文 > 历史

金庸之名被冒用写黄色小说 梁羽生拉开香港小说攻占内地之役

2015-04-24 12:00 编辑:admin 来源:网络

2015年4月24日  《白发魔女传》登上一九八一年二月一日的《南风》第一期,拉开内地公开引进香港武侠小说的序幕。

CFP384192464

早从十年浩劫结束,就开始有华侨将香港武侠小说带进闽粤两省,但那时主要是个人收藏,市面上尚难得见。后来提倡解放思想,社会面临巨大变革,就把民间的精神空虚全面暴露出来,任何新的文学作品都很容易形成阅读潮流。正是这一背景,促使广州的《花城》杂志社和《广州文艺》杂志社合作推出《南风》文学报。该报筹备期间,编委黄树森听说梁羽生是香港《大公报》员工,曾直接给报社去信,希望获得他的支持。梁羽生欣然答允,无奈托朋友带去的一套《白发魔女传》下落不明,只好跑邮局再寄一套。这部小说由此顺利登上一九八一年二月一日的《南风》第一期,独占半个版面,拉开内地公开引进香港武侠小说的序幕。连载开始后,编辑部不断收到读者来信,嫌报纸两周才出一期,要求缩短时间,否则就给《白发魔女传》再增加几个版面;后来一些人竟抄录前面登完的部分去卖,甚至有报纸登出《白发魔女传》的情节梗概。到了一九八四年十月,内地一等一的官方大报——广州《羊城晚报》也开始连载梁羽生《七剑下天山》的修订本了。

报界如此,出版界又如何呢?一九八一年一月,广东人民出版社的文学室被独立出来,重组成花城出版社,其副总编辑王曼到香港和梁羽生碰面之后,决定抓紧推出《萍踪侠影录》的内地简体字版。唯其时花城出版社和广东人民出版社的关系尚未撇清,所以当年六月先用后者名义出版,待花城出版社壮大后再重新出版。大约是要跟民国时期的武侠小说相区分吧,简体字版特意去掉了“录”字。自一九五七年还珠楼主的《剧孟》之后,内地就再没有任何武侠小说出版,直到梁羽生的《萍踪侠影》才将这一状态打破!自那之后,各地的小作坊开始竞相翻印梁羽生等人的武侠小说,各种各样的小薄本相继出现:七册的《白发魔女传》、八册的《冰川天女传》、九册的《弹指惊雷》……凡此种种,无不销售一空,香港武侠小说进占内地市场之役,正是由梁羽生所率先打响。

金庸作品的引进,只比梁羽生略晚一些。一九八一年七月十八日,金庸以《明报》社长身份访问北京,得到邓小平的接见。据说邓小平有一段时间特别爱看港台武侠小说,一九七八年南下广州时曾顺便接见梁羽生。而他最喜欢的则是金庸作品,尤其《射雕英雄传》一读再读。大约是上行下效使然,金庸访问北京的一九八一年七月,科学普及出版社的广州分社开始推出《武林》杂志,前八期所登的《黑风双煞》正是《射雕英雄传》的前几章。其时武侠小说的大爆炸刚刚开始,该杂志光是第一期就狂销三十万册,第二期印数提至七十万册,第三期更攀至一百万册的天文数字。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科学普及出版社广州分社其实早就盯上了金庸的小说,一九七六年曾悄悄盗印《书剑恩仇录》并美其名曰“内部发行”。

盗印

内地的盗印风潮,若就其根本来说,实是法律上的空白所致。

随着各种报纸杂志一窝蜂抢登武侠小说,不但港台作者的著作权蒙受巨大侵害,甚至出现了一些比盗版更加低劣的做法。譬如梁羽生老家广西就做了三件奇事:(一)百色的《右江文艺》杂志,以“特刊”形式推出《侠魔喋血无名剑》,乃是他的《广陵剑》;(二)南宁的《影剧艺术》杂志,把他的《还剑奇情录》冠以“风流剑侠奇情录”之名,删节后在附赠的“画页”登出;(三)最让梁羽生震惊者,则要数梧州的《影剧天地》报纸,该报一共八个版面,全部拿来登他的《云海玉弓缘》不说,竟然只用两期就全文登完。仔细一看,才知道该报是把五十万字的原著硬删成五六万字,所有性格描写、心理描写和环境描写全消失了。尤其可恨的是,该报不知哪里弄到梁羽生给四川某报所题“武林小说”字样,公然登在浓缩后的文本旁边。

梁羽生不知如何是好,只得在一九八五年元旦,利用北京作协会议的闲暇,拟定一则声明:“我写的武侠小说,在国内报刊上发表的,截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除了《羊城晚报》、《特区文学》、《作品》、《花地》(月刊)、《体育之春》、《南风》以及《传奇传记文学选刊》这几家是得到我的同意之外,其他报刊上的所谓‘梁羽生武侠小说’,概与本人无关。”梁羽生是具有国际影响的重要海外作家,他的抗议,使有关部门不得不正视此事。同年九月,中国国家出版局局长边春光赴上海检查工作,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上半年一些出版社出版的新派武侠小说有一千六百万套至二千万套,充斥书市和摊头,大有泛滥成灾之势,引起了社会舆论的不满。经过出版界各级领导的努力,滥印新派武侠小说在全国范围已基本得到控制。”他特别指出中国的印刷和纸张十分紧张,某些出版社不顾专业分工,无视国家规定,一哄而上滥印新派武侠小说,必然影响其他作品的编辑和出版。从一月至六月,出版局再三向各地出版社打招呼,警告他们不要滥出新派武侠小说。一月向中宣部打报告,四月召开全国出版局长和社长会议,五月向新华书店发文,都是要解决这一问题,可惜都没有将这股歪风刹住;因此七月份断然采取措施,不管之前是否得到批准,全部暂停印刷,进行清理审查,待审查批准后方可出版,以免重复印刷,并且每种印数不得超过十万,违者给予经济制裁。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件事的后续发展完全超出预料。内地的盗印之风非但没有休止,反而愈演愈烈。据不完全统计,从一九八五年至一九九〇年间,光是正牌的梁羽生小说就出现了九十三种版本;而署名“梁羽生”实系港台其他作品者根本无法统计,就算目前尚能查到的都有近两百种,譬如:海峡文艺出版社《游剑江湖》实系云中岳《天涯江湖路》、广源出版社《武林三绝》实系田歌《武林末日记》、星野文艺出版社《武林三绝》实系云中岳《天涯江湖路》及《亡魂客》之合订本、广东艺术出版局《武当一剑》(署名金庸)实系东方玉《东方第一剑》、华山出版社《剑雨情雪》实系东方玉《翠莲曲》、春光文艺出版社《金鹏墨剑》实系萧瑟《碧眼金鹏》、风华文艺出版社《华夏三女侠》实系秋梦痕《翠堤潜龙》……包括之前千方百计联系作者授权的杂志,都不再顾忌作者感受,毅然决然踏上盗印之途。仅仅一九八五年的上半年,就有八家杂志擅自登出梁羽生的作品。

从作者的角度来看,这种形势下的版税损失无疑相当惊人。假设梁羽生每部作品当真按规定只印十万册,九十三种版本(平均每种版本三册,按总共三百册计)就有三千万册。当时的平均定价是三元一本,三千万册的总定价就是九千万元,就算作者只抽百分之十的版税,尚得九百万元。若再加上报纸和杂志理当支付的版税,其数额该是何等惊人!梁羽生和金庸两人,确实深受其害,但是他们除了偶尔用文字发发牢骚,根本没有别的办法。

边春光从上海回来之后,曾收到金庸来信,内云:“弟以‘金庸’笔名撰写武侠小说,内地各省市擅自翻印,泛滥成灾,弟殊为不满。日前欣见报载先生发表谈话,表示对此类小说并不禁止,但印数必须控制,事先须得批准,实为高明之决策。(中略)希望贵局能设法制止各出版社未经本人书面正式授权之翻印,因此类翻印本未经修改,不免有不符政策之处,同时错误百出,贻误读者。”
梁羽生寄给上海《文艺报》副主编陈丹晨的信中,则说:“在最近的《文艺报》上读到有关国内滥印武侠小说造成灾害的报道,我很难过。今年二月份我在贵刊发表的那篇文章《回归·感想·声明》,已经十分明确的表明了我的态度:武侠小说是小说的一个流派,应属于文艺百花园中的一花,但对于我们今天的国家来说,应以反映现实生活的文学作品为主,主次有别。想不到我所忧虑的事情,在我那文章发表之后,竟然变本加厉的发展,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中略)在我写那篇文章的时候,未经我的同意,就乱登我的小说的,还只是一些小报。后来,一些省级的出版社,连招呼都不打一个,也拿去出版了。(举一个例: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我的《大唐游侠传》,我是最近在广州买到才知道的。直到现在为止,他们都没有通知我,连样书也不送一部。)还有更严重的,据一位读者的反映,竟有冒我之名写的黄色小说!”

内地的盗印风潮,若就其根本来说,实是法律上的空白所致。当一九九〇年九月七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以前,出版单位根本没有“征得作者同意”的责任和义务,稿费自然更不用付。这便是本文题目中所谓的“正规”盗版。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