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今日主打

北京失独失能老人可安排住公立养老院 失独家庭特扶金提至500元

2015-05-11 06:27 编辑:TF003 来源:网络

2015年5月11日讯,(记者温薷)昨天,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公布关于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新政。新政策显示,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ô±²¶ùÇס±

图文无关

 

  住房困难可优先配租保障房

昨天,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5部门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称,北京将从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加大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据了解,在北京,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指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被列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按照规定,对于上述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同时,北京将在医联体范围内开通就医转诊绿色通道,为60周岁及以上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提供就医方便措施。

同时,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将纳入优先配租、配售范围;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失独家庭特扶金已提至500元

记者了解到,从2014年起,北京市已提高了对这一群体的经济帮扶力度。其中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领取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已由每人每月160元、20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500元。

在精神关怀和抚慰方面,北京今后拟建立完善“心灵家园”基地,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建立互助组织,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搭建相互关怀抚慰、自我服务管理的平台。另外还将建立长期性、专业化社区工作者、志愿者队伍,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服务。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表示,目前,一些家庭由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一些特殊困难。这些特殊困难家庭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也是当前社会中抵御风险最弱、最需要政府与社会真正重视、真情关心、真心理解、真诚扶助的困难群体。

来源:新京报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