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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优衣库事件 律师:男女主角承担何责视其是否参与发布而定

2015-07-16 11:46 编辑:TF007 来源:网络

2015年7月16日,“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事件仍在发酵。记者上午从北京警方了解到,目前警方仍在对视频进行分析,争取在大量杂乱的传播途径中找到它流传的痕迹,尽快梳理出该视频发布的源头。警方表示,此项工作有望在一两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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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事件 不雅视频网上疯传

昨天凌晨起,一对年轻男女在试衣间的不雅视频开始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疯传,视频中的广播背景声指向事发地为优衣库,这段视频时长1分11秒,视频中试衣间门挂布帘,明显不是偷拍所得,而是当事男子故意用手机对着镜子拍摄,画面中的女子赤裸身体,尺度非常大。

很快有人自称查实了双方的情况,并称他们都是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的学生。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事情爆发之初,网民往往将矛头直接指向商家,认为这是一次恶意病毒营销。经过了一个白天的发酵,网络上已开始将矛头对准该视频的发布者。

记者发现,昨天上午,“疑似男主角”在一个刚开通的微博中否认了他本人故意上传视频的说法,称“视频不知道怎么就到了网上了”。

持续发酵 新浪、腾讯被约谈

昨天晚上中国网信网发布消息,国家网信办就“不雅视频”约谈新浪、腾讯负责人,并表示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日下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新浪、腾讯负责人,责令其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国家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试衣间不雅视频”在网上“病毒式”传播,突破“七条底线”,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博、微信是主要传播平台。

律师看法

上传者是否犯法? 面临传播淫秽物品罪

北京齐进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晋律师认为,只要该视频最终被鉴定为淫秽物品,而且点击量超过了两万次,那么无论此次事件的背后是否有经济因素,根据相关规定,其上传者已经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从它昨天爆发式的传播来看,很明显点击量已经超过了两万次,而这个数字是传播行为是否涉嫌构成犯罪的一个重要节点。”黄晋律师说,这次的优衣库视频事件,最终很可能不是一个简单的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就能结束的。”他说,在公共场所发生不雅性行为,在美国、香港地区都已经有判例,将其视为刑事案件。在中国大陆地区,这还是治安事件。但是,如果将其上网传播,就很可能属于刑事案了。

男女主角承担何责? 视其是否参与发布而定

黄晋律师说,现在还不知道他们是否参与了发布。如果最终警方查实全程就是他们在操作,或者是他们参与其中,或者那么极有可能将他们视为前述罪名的主犯或共犯,如果他们并不知情,而是像当年“艳照门”中陈冠希的角色,他们也很有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接受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至于说整个事件背后是不是有商业炒作行为,并不影响刑事和行政责任的追究,只是若是真的查出了有商家参与,将这起事件作为一次广告营销,那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有权前来调查和作出处罚。”

试衣间是不是公众场所?本质上仍是公众场所

视频主角是否该被追究,其中关键在于,商场试衣间到底是不是公共场所。根据相关法律,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可处拘留。但是,试衣间、私密性强的公共卫生间,比如餐厅包房内的独立卫生间,飞机上的卫生间等等,是否该算作公共场所呢?

黄晋律师说,这些地方虽然有一定私密性,但本质上仍然是公共场所,这和公民入住的宾馆酒店房间是不可比。在这些地方发生的行为,如果没有对其他公民的生活产生影响,当然无人追究,但如果对他人产生了影响,侵犯了公序良俗,就已经足以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这次视频被上传,无论是否与当事人有关,结果都是公众接受了负面信息。如果官方不拿出明确的态度,让未成年人,特别是学生们,认为这种事是值得炫耀的事情,那么对他们的影响实在是太坏了。”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安然 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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