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谈资:爱丽丝·门罗与故乡
2015年10月8日讯,每年十月中旬前后,人们都要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公布激动一阵子。但对于真正热爱文学的人来说,对诺奖作家作品的评价与消化,却需要后续时日的阅读消化。这样,即使新的诺奖得主产生,旧主也不一定就被他们遮住光芒。爱丽丝·门罗是2013年诺贝尔奖得主,她最被人津津乐道的作品是《逃离》。但一个作家为什么会反复书写这个主题,也许她的故乡,有这个问题的答案。
1931年7月,爱丽丝·安·莱德劳(即爱丽丝·门罗)出生于加拿大安大略省休伦县文海姆镇。根据2011年加拿大人口统计数字,常住人口2875人。该镇的邮政编码是N0G 2W0,本地人自嘲地说:这是因为没有人要去文海姆(No One Goes to Wingham, Ontario)。不到三千人的小镇也有中心与边缘的区别。读过爱丽丝·门罗作品的人,多半都会注意到这么一幢房子。站在那里向东看,房子越来越密;但从那座房子往西看,只能看到大片的农田,以及远处小山顶上的另一座房子。一幢夹在两个世界之间的房子,是爱丽丝·门罗作品里反复出现的经典意象。
在作品集《岩石堡风景》里,爱丽丝·门罗告诉我们:她自己就出生于这样一幢属性模糊、位置尴尬的住宅里。这幢住宅位于文海姆镇维多利亚路的尽头,爱丽丝·安·莱德劳在那里一直生活到十八岁。
维多利亚路上的红房子
爱丽丝·门罗出生的红房子,后面带新式护墙板的部分为现任房主所加盖。
2014年夏天,我受译林出版社之约开始翻译《岩石堡风景》。2015年夏天,在翻译接近尾声的时候,我终于来到休伦县文海姆镇,亲眼看到了这座影响了爱丽丝·门罗一生的房子。出乎我的意料,近一个世纪过去了,眼前这座红砖房子仍然是维多利亚路上的最后一幢。换句话说,八十多年的时间里,文海姆镇没有在这个方向朝外拓展一英尺。变化也是有的:房前的土路已经变成了柏油路,汽车可以顺畅地开到这里;从这座房子往西看,首先看到的是一片防风林,透过树木之间的空隙才可以看到一望无际的刚刚收割过的玉米地;没有看到那座传奇的位于小山顶上的房子。
熟读门罗作品的人,都会知道“9英亩”是休伦县农庄的标准大小。而这个标准,是在19世纪休伦地块(Huron Tract)公开发售的时候按照当时的农业管理水平而制定的。爱丽丝·莱德劳的父亲曾经在一篇文章里写道:“在我生活的年代,乡村景观基本上没有脱离拓荒者在三百年前开创的格局。各家的围栏虽然经过多次整修,但毕竟不曾挪过位置。”
我眼前的这座房子,便依然矗立在一座9英亩的地块上,该地块面向维多利亚路的边界上立着锈迹斑斑的金属板做的围栏,朝着玉米地的方向则是敞开的。院子里停着几辆报废的汽车,最远的角落里有一间像仓库又像车间的简易房。记得门罗曾经写过:她的故居卖给了一个开汽车修理厂的人。看来现在的房主仍然是开汽车修理厂的,可是谁会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修车呢?我向前走了两步,车间那边似乎有个人闪出来察看了一下。我留神着自己的脚步,既不要侵犯私人领地,又能最大限度地接近房子。我看到新主人在房子背面接出了一截,这一截房子的外墙是用新式的护墙板来装饰的。这与我从报纸、网络上看到的爱丽丝·门罗故居很不一样——那些照片都通过正面取景巧妙地挡掉了这一截新工程。
我想起门罗在另一篇文章里写道:她的堂叔、堂婶们仍然保存着莱德劳家的男人在莫里斯镇盖的第一座木头房子。“当然,他们后来又在老房子的基础上陆续搞了许多扩建工程,所以你才会在那所房子内部看到许多转角和奇怪的小台阶。这虽然会让你晕头转向,倒也趣味盎然。”
站在爱丽丝·门罗的故居前,我脑海里闪过的全是她的文字。有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很可笑,从加拿大的温哥华飞到美国的芝加哥,从芝加哥租车开到多伦多,再从多伦多开到文海姆,一路奔波,却并没有从亲眼得见之中获得新的认知。我不甘心,沿着门罗故居的地界来回踱步,试图让我的“到此一游”物有所值。
门罗的父亲母亲
1931年7月,爱丽丝·安·莱德劳便出生在我眼前的这幢红砖房子里。她的父亲名叫罗伯特·莱德劳,母亲在结婚前姓克拉克。姓莱德劳的这一家人是在1818年从苏格兰移民到加拿大的。他们移民的目的是获得土地。罗伯特·莱德劳的父母拥有自己的土地,但他们希望唯一的儿子能成为一名医生、律师或者工程师。从物质生活来讲,拥有土地的农民并不一定会比生活在城市里的职业人士更贫穷;从精神世界来讲,当时的城里人和乡下人之间互相瞧不起,并且各自都有充足的理由。“在那些日子里,城里人普遍认为乡下人更木讷、更笨嘴拙舌,也不够文明开化;乡下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尽管有把子力气。乡下人则认为城里人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缺乏韧性,不能自给自足,也做不来艰苦的工作,碰到难关一准挺不过去。其实,那年头城里人也是干得多挣得少(无论是在工厂还是在商店工作),镇上的许多房屋里也是没电,没自来水,没抽水马桶。但城里人会在星期六或者星期三休息半天,还能在星期日休息一整天,仅这一条就足以令他们意志软弱 。”综合起来说,一个人从乡下来到城市,并不意味着向上爬了一个阶层,而仅仅意味着换了一个世界,换了一种活法。
罗伯特·莱德劳天资聪颖,在乡村小学里表现出色,于是父母把他送到镇上去读中学。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会沿着这条道路一直走下去,但罗伯特·莱德劳却铩羽而归。爱丽丝·门罗记述了几件小事,其中一件事是老师让大家去买“科学记录纸”,罗伯特来到镇上的文具店,向店员要“信号雪纸”。这类在别人看来可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却让罗伯特觉得自己受到了嘲弄。他感觉不适应,一来二去便退了学。门罗在分析父亲的性格时写道:“他内心骄傲,外表却可以十分谦逊。骄傲令他既胆怯又易怒,随时准备着彬彬有礼地退出……他喜欢把自己弄得十分神秘,将自己的原则和秘密以令人费解的方式结合在一起,为的就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从而保护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东西。 ”
就这样,罗伯特·莱德劳没能走出农村。尽管进城并不意味着成功,但中途退却,至少也意味着没有能力改变自己。再说,罗伯特·莱德劳又并非典型的乡下男孩,他的内心既敏感又躁动,不像乡下人那么稳健、务实。1925年,罗伯特买了一对银狐,开始以养殖狐狸、出售毛皮为生。他用这种方式解决了自己的身份困惑:既不必前往城市,也没有回归为常规意义上的农民。罗伯特的狐狸圈吸引了一个年轻女子前来参观。“她一下子就被狐狸吸引住了,并非如他母亲所理解的,是假装对狐狸有兴趣,实际意在勾引她儿子。”
这位名叫安·克拉克的女子来自于一个真正贫穷的家庭。她精力充沛,野心勃勃,执拗顽固,完全靠着自己艰苦卓绝的努力成为一名教师。而她之所以停留在教师这个职位上,仅仅是因为在那个年代,当教师已经是穷人家女孩子的最好出路。“她工作努力,受人欢迎,但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尚有一部分潜能,无法在教师这个岗位上发挥出来。她天生善于发现机会,有挣钱的天分……看着眼前的那几只狐狸……她看到的是一个新工业,一个发财致富的机会。她已经存了一小笔钱。她热切地要买下一个地方,让我父亲的事业启动……她成了我的母亲 。”
安掏钱买下的这个地方,就是我眼前这幢位于文海姆镇边缘的9英亩农庄。罗伯特·莱德劳在这里建立起了自己的养殖王国,鼎盛时期曾经养过二百多条狐狸。然而罗伯特的生意始终挣扎在生存与死亡之间。个中原因,在爱丽丝·门罗看来,主要还是因为时机不对:先是大萧条,然后又是二战。钝刀子割人的感觉大概比一夕之间灰飞烟灭的感觉还要难受。有那么几年,出售皮草的收入比起务农来还算是好的,但在半死不活的境况下勉力维持了十几年之后回头一看,坏年景毕竟还是比好年景多。
在这里找到一生的主题:逃离
爱丽丝·莱德劳从一出生,面对的就是摇摇欲坠的家族生意,时好时坏的经济状况。直到她上了高中,父亲终于不得不结业,然后在镇上的铸造厂找了一份保洁员的工作。爱丽丝的母亲虽然心比天高,但命运不济,做生意的才华只得到了昙花一现式的展露,然后就患上了帕金森症,渐渐失去了行动能力。父母的性格反差,令敏感的爱丽丝从小就深受折磨。爱丽丝·门罗的女儿席拉·门罗曾经在回忆录里写过这样一件事:爱丽丝上小学时,安曾经逼着她去社区中心学滑冰。爱丽丝是个内心细腻,动作笨拙的孩子,特别害怕当众摔倒。每当她在冰上摔倒,她就会用哀求的眼神望着父亲的方向,但父亲总是扭过头去,假装看不见。爱丽丝·门罗告诉自己的女儿,这是因为“他不想知道世界上还有跟他一样的人存在。”
就这样,那一座红砖房子便成了这家人力不从心的具象表达。安尽一切努力让自己的孩子摆脱这一尴尬处境。加拿大的小学都是就近入学,爱丽丝·莱德劳的家从地理位置看,离一所乡村小学更近,但安去镇上据理力争。最终,镇上的小学同意让爱丽丝入学,但要求她家补交一笔税款。
于是,小小年纪的爱丽丝·莱德劳便每天徒步一英里多去上学。“沿着这条路往镇上走,房屋会越来越稠密,一条囫囵的土路会渐渐分出行车道和人行道,走到最后,你还会看到一盏孤独的街灯。”就在这样日复一日从乡村到城市,再从城市返家的行走中,爱丽丝·莱德劳产生了强烈的逃离的渴望,同时也为日后的爱丽丝·门罗找到了一生的写作主题。
爱丽丝·莱德劳想要逃离的到底是什么呢?在我看来,她想逃离的并不是地理位置上的乡村(晚年的爱丽丝·门罗选择回到离故居三十五公里远的克林顿镇居住),而是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爱丽丝·门罗在评价母亲的商业成功时写道:“这样一个女人,与自己的婆婆时有磨擦,跟整个婆家都处不好关系,被邻居们认为端着架子,被镇上教会里的女人们认为过于争强好胜,却在一个陌生人组成的世界里,如鱼得水,宾至如归 。”所谓“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就是建立在商业交换基础之上的都市。
内心骄傲
外表却可以十分谦逊
爱丽丝·门罗提到母亲时语多刻薄,但在我看来,她对“环境定义个体”的厌恶,实际是遗传自母亲一方。熟人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不给个体留出精神成长的空间。在文海姆镇上,一个人不能为散步而散步,“除非是一些上了年纪的拥有产业的男人,昂着头走来走去,巡视、批评市政项目 ”;这个社会崇尚务实和稳健,“如果你为了拿毕业证书而不得不学习文学、历史与地理,那么你应该在毕业后尽快将其忘掉”;这个社会最大的问题就是党同伐异,“每次语文书一发下来我就会一阵狂翻,我要在全班同学都读到并且鄙视那些诗之前,抢先发现它们。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我都必须对自己的嗜好严防死守。一旦泄露,我将受到永无止境的攻击和嘲笑。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我已经或多或少成了大家的笑柄。”
但另一方面,尽管爱丽丝与家乡人的精神气质格格不入,她又毕竟是罗伯特·莱德劳的女儿,她继承了莱德劳家族“内心骄傲,外表却可以十分谦逊”的表象。为了应对环境的压力,融入社会,她形成了一种冷峻、犀利、不动声色的表达方式。“我喜欢传播新闻和闲话……我在过程中学会了掌握分寸,不会因为太尖刻或者太粗俗而遭到斥责,也不会被人警告:太聪明了对你不好。我已经熟练掌握了一种不动声色,甚至是一本正经的风格,能让人们即使明知不妥也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从而无法判断我到底是出于无心还是出于恶意。” 这一段话谈论的是她少年时代的口语风格,实际上也概括了她作为一名作家的书面语言风格。
与家乡之间的麻烦事
爱丽丝·门罗图书馆(原文海姆镇图书馆)
爱丽丝·门罗获得诺贝尔奖后,文海姆图书馆改名为爱丽丝·门罗图书馆。在图书馆一角,有一个小小的展示柜,柜子里摆放着若干张照片,照片上呈现的是文海姆镇的标志性景物,照片下方则配有从门罗作品里摘下来的句子。比如在钟楼的照片下面,配的是这样一句话:“带钟楼的邮局,方正、有用、一副就事论事的神态”。即使对门罗一无所知的人,都很难从这样的措辞里读出对家乡的赞美,若是了解门罗,定能会心一笑。这就是爱丽丝门罗的风格,她不会直截了当地说:这是一个多么闭塞、守旧、令人窒息的地方啊!我要逃离!我要穿过大半个加拿大去睡你。
爱丽丝·门罗与家乡的关系就是这样尴尬又复杂。2013年门罗获得诺贝尔奖后,《多伦多星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爱丽丝·门罗从哪里找到她的故事》。文章中谈到:一位来自门罗家乡的女士告诉作者:自己的母亲当年读过门罗的小说后,认为“爱丽丝·门罗应该为自己感到羞愧”,理由是:她写的既不是小说——我们能认出书里的每一个人;又不是纪实——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比实际要坏。
文中还记述了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门罗有一篇小说《死亡时刻》,写到一个婴儿被开水烫死的故事。而在1939年,文海姆镇曾经发生过一个18个月大的婴儿被开水烫死的事故。《死亡时刻》在六十年代发表后,死去婴儿的母亲几乎精神崩溃,婴儿的父亲则带着枪来找门罗的父亲,要求门罗承诺不再写家乡的故事。
死者家属认为这个小说写的就是他们家的事儿,因为很多细节都一模一样,比如给烫伤的婴儿脱衣服时连带着揭下了一层皮。但作者对婴儿父母的指责却是不实之词。她把婴儿母亲写成一天到晚不着家的女人,把婴儿父亲写成了酒鬼。在门罗笔下,这一对夫妻变成了一对“垃圾白人”。这不符合事实,给整个家族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痛苦。
《死亡时刻》的故事非常简单:四个孩子的母亲莱奥纳到邻居麦吉太太家借缝纫机给大女儿帕特里夏缝一件演出服。帕特里夏今年9岁,从3岁起就在镇上公开演出,是本地的童星,被称作“梅特兰山谷的小甜心”。母亲临走时嘱咐大女儿照看好三个弟妹。弟妹各自玩儿各自的,帕特里夏无所事事,于是烧了一桶热水,打算好好擦擦地板。家里脏得像猪圈,帕特里夏希望自家能像邻居麦吉太太家那么整洁。她见过麦吉太太就是这么擦地板的。18个月大的弟弟打翻了热水,被烫死了。
婴儿被烫死后,母亲莱奥纳痛不欲生,一遍一遍地狂叫:“不要让我看见她!我一辈子都不要看见她!(指大女儿帕特里夏)”过了几天,母亲从悲痛中恢复过来,又开始给帕特里夏缝演出服。帕特里夏如期登台演唱。镇上的人们都说:“这可真是个好孩子,可惜了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
请门罗喝茶,大家都很拘谨
我从《死亡时刻》中读出的,仍然是“逃离”的主题。这是门罗一生从不同角度反复抵达的主题。《死亡时刻》是从“精神逃离的惨痛代价”这一角度来写逃离。同样属于这个角度的,我还能举出另一个例子:《多重空间》(收在门罗小说集《幸福过了头》)。在《多重空间》里,16岁女孩多丽嫁给了人到中年的劳埃德,并在婚后迅速生了三个孩子。劳埃德年轻时做过嬉皮士,反感现代文明,不许多丽出去工作,也不许孩子们外出上学。一个偶然的机会,多丽结识了知识女性麦琪。劳埃德反对多丽与麦琪交往,他认为麦琪早晚要拆散他们的婚姻。有一天,多丽在和劳埃德发生争吵后跑到麦琪家去哭诉。等多丽回到家,发现劳埃德已经杀死了三个孩子。劳埃德的解释说:他们的妈妈早晚会抛弃他们,我应该尽早结束他们的悲惨生活。劳埃德被鉴定出患有精神疾病,于是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多丽经过一年多的心理治疗,感觉自己能够重新面对劳埃德了,于是便利用工休日,坐上长途汽车去探望他。每次见到劳埃德,多丽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她只是到麦琪那里借住一个晚上而已,根本没有打算抛弃孩子。
然而,敏感的读者一定能从多丽的反复否认中(同样地,从莱奥纳的歇斯底里中),读出惊心动魄的心理真相。无论是多丽,还是莱奥纳,还是帕特里夏,她们都有过逃离的闪念,只是在她们自己尚未彻底觉醒的时候,悲剧就已经发生了。她们是在悲剧之后才对自己的精神逃离产生了若明若暗的觉察,从而无限追悔。
只是,这种烛照人性幽微的表达方式 ,无法被非文学读者领会。在热爱门罗的家乡人中,有一位热心为她辩护的民间历史学家。她通过大量研究指出:在休伦县的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两次婴儿被开水烫死的事故。第一次发生于1880年代,第二次才发生在1939年。没有证据表明《死亡时刻》所描写的,一定是晚近的这一次事故。
门罗家乡报纸上还记载过这样一件趣事。有一次,几位热爱门罗作品的家乡人举办了一次茶会,邀请门罗前来喝茶。门罗来了之后,大家又表现得非常拘谨,因为人人都担心门罗事后会写到他们(结果并没有)。
如果你喜欢门罗
不必非来文海姆
“带钟楼的邮局,方正、有用、一副实事求是的神态”。(门罗笔下的故乡)
爱丽丝·安·莱德劳最终还是靠接受教育改变了命运,实现了对家乡的逃离。在回忆高中最后一年的一场考试时,她写道:“这对我来说是一场命运攸关的考试。时至今日,每当走进凉爽明亮的春夜,感觉到新芽正在树枝上萌发,我都能回忆起当年那场命运之战如何令我蠢蠢欲动,我的野心如何像新生的树叶一样,在料峭春寒中既蓬勃向上,又瑟瑟发抖。”但逃离是一趟没有终点的旅程,以逃离之姿走上人生道路的人,永远对自己的现实处境抱有怀疑与犹豫。
想到这里,我抬起头,看看眼前的红砖房子,看看西边的防风林,再看看停在维多利亚路上的满是尘土的挂着“伊利诺伊”车牌的日产车。那辆车是我从芝加哥一路开过来的,目的是要重温爱丽丝·莱德劳的曾曾祖父当年的足迹(见《岩石堡风景》中的《伊利诺伊》),然而,我真的有必要“到此一游”吗?
那座“方正,有用,一副实事求是神态”的钟楼,如今改成了文海姆纪念馆。馆内有一个角落,常年展示与爱丽丝·门罗有关的文物。在前来寻访门罗故居之前,我曾经在纪念馆里用了一上午的时间翻看剪报。记得有这么一篇文章,题目是:《如果你来自文海姆,你最好不要读门罗》。套用这个句式,我想给自己的门罗故乡之旅作个总结:如果你喜欢门罗,你不必非要来文海姆。
因为,门罗想告诉我们的一切,都已经写在了她的作品里。王芫(小说家)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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