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藤书屋:月上柳梢头,人约清灯下
2016年2月26日讯,刚刚过去的元宵节里,灯是一个重要意象。先生每次晚上从外面回来,进门后第一句话总是:“怎么不开灯?”然后随手就按下墙壁上的开关,一时屋内大亮。他口中的“灯”指的是客厅悬挂的顶灯,一个人在的时候,我习惯只开盏台灯或者点盏小壁灯,可能在许多人眼里这微弱的光线实在算不得是光亮吧,于是就要用强光补足。
看花看美人,宜于灯下。而古时的灯,比现在更宜。
我却很不喜欢那样的光,总觉得太晃眼太霸道,打扰了本应属于夜的宁静,照得甚至比白天还要亮,让家里哪怕一星半点的凌乱和琐碎都无所遁形。但若要看个书或者写个东西,还得再开个台灯之类补足。如此既破坏氛围,又没有效率。清人张潮在《幽梦影》中说“看花看美人宜于灯下”,这里的灯如果换作今天的白炽灯之类,还不把花蕊中的虫卵和美人颊边的脂油照得清清楚楚,没了那种幽幽然的氛围。
在中国古代,灯作为代替火的照明工具的同时,又是兼具极强的观赏性的,一直被作为一个神秘的意象,千百年来点缀着中国文人的夜生活。看看诗人们的话,刘禹锡“数间茅屋闲临水,一盏秋灯夜读书”,廓清了恬淡;李商隐“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箔飘灯独自归”,道明了孤单;黄庭坚“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又写尽了漂泊。这盏微弱的孤灯太重要了,没有它,就照不出灯旁的不眠人;没有它,古代文人墨客们或许就描摹不出属于他们的夜。尽管个中或许夹杂了人生的辛酸和苦涩,但毕竟将这一类很有韵味的意象遗留了下来。
自宋朝禅宗后,有一部续而不尽的佛家典籍《传灯录》。为何传的是“灯”而不是其他呢?大概是因为再也没有一种事物,能比灯火更恰切地譬喻佛家以法传人的道统了。“千年暗室,忽然一灯。暗即随灭,光遍满故。”这里的灯光看似很有穿透力,但它的光线是温和全圆的,不与黑暗针锋相对,不是要把夜变得和白昼一样,而是在给人们融融氛围的同时,又将人心照亮。
不惟亮度,如今市面上灯的形制也不讨喜。圆的方的五角星的,各色各样的看似光鲜华丽,却遗憾地失去了几千年古国的审美韵味。翻翻《红楼梦》,黛玉写下《秋窗风雨夕》的那个雨夜,宝玉来潇湘馆探望,婆子们点着明瓦灯笼。明瓦是用牡蛎壳磨出的半透明的薄片,因为可以透出光线来照明,所以叫“明瓦”。黛玉嫌明瓦灯不够亮,就又给了宝玉一盏玻璃绣球灯。玻璃在那时是稀罕的舶来品,并不那么常见。曹雪芹虽没具体写灯的样子,但能叫见惯了好东西的宝玉都担心怕打破了,肯定是极精致漂亮了。
《红楼梦》中,还有一种很别致的“明角灯”。王熙凤就曾命人打着一对明角灯,大书“荣国府”三个大字,款款去到宁国府。这种明角灯乃是羊角灯,取上好的羊角将截为圆柱状,然后与萝卜丝一起放在水里煮,煮到变软后取出,用纺锤形的楦子撑大,直到撑不动了再放到锅里煮,然后再取出继续撑。这样反复几次,最后便撑出既大又薄、既鼓又亮的灯罩来。《红楼梦》中提到的这种制灯功夫,今天已是不太能见到了,尽管偶尔过节也能看到玻璃或者别的材质的仿古灯笼,但总感觉是工业线上下来的现代商品,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古代中国人对陪伴他们度过夜晚的灯具的审美要求,比当代人来得严格得多。明代文震亨在《长物志》中就曾这么挑三拣四地记载道:“山东珠、麦、柴、梅、李、花草、百鸟、百兽、夹纱、墨纱等制,俱不入品。”“如蒸笼圈、水精球、双层、三层者,俱最俗。”“篾丝者虽极精工华绚,终为酸气。”“曾见元时布灯,最奇,亦非时尚也。”他将绘着花草鸟兽的丝灯纱灯都列为不入流,认为有水精球、多层样式的都俗气,嫌弃篾条编制的寒酸,觉得元代的布灯罩不时尚。那文震亨眼中入流、脱俗、时尚的又该是什么样的呢?“灯样以四方如屏,中穿花鸟,清雅如画者为佳,人物、楼阁,仅可于羊皮屏上用之。”四方有屏风,中间绘着花鸟工笔,看起来清雅别致,这才甚合他意。虽然这只是文氏一家之言,但还是能窥古代文人趣味于一斑。
几天前元宵节,和先生一同去逛灯会,走在一盏别致的灯前停下。灯是用铁丝扎出了一剪寒梅,梅枝上用纱糊出了一轮圆月,因而里面的光线被纱阻隔,说强烈也不会很强烈。这样搭配起来很有影落回廊、月上花梢的风致。指给先生看:“梅稍夜月侵吾室,这盏就有点我说的那种古意了。”他先是点头赞同我:“是挺漂亮。”可是随即又说:“不过很难摆在家里吧,就是我们想摆,哪里又有卖的呢?”(晏藜)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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