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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争吵后约架 刺死一人获刑十五年

2016-03-13 23:44 编辑:TF006 来源:网络

2016年因在微信聊天中与他人发生口角,两方约架时,成某持刀刺扎致一人死亡。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成某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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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微信群里吵架后还约架

去年7月,成某建立了一个微信群,平时大家一起在群里聊聊天、发发红包,但成某说他并不认识所有群友。

7月14日下午,成某在自己建立的这个微信群里和别人聊天,但聊着聊着,成某便和一名女群友吵了起来。争吵的内容成某已经记不起来了,他只记得吵到后来,又有一个男子杨某加入了聊天,试图用空白信息刷屏阻止两人的争吵。

这一行为激怒了成某,他便和男子私聊,约好了见面地点,打算“和他碰碰”。

但在成某到达约定地点后,发现对方来了三名男子。因为害怕自己被打,成某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挥舞,“是想吓唬吓唬他们”。但这一“吓唬”,水果刀却刺中了其中一人的胸口。

发现扎了人,成某立刻逃走。伤者郭某被紧急送往医院,但因被刀刺击左胸部,伤及左肺上叶及心脏致失血性休克不幸死亡。

逃跑几天后,在大姐的劝说下,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庭审过程时,成某的面色、语气都很平静。对于自己当晚的行为,成某供认不讳,但他一直强调,自己只是要“拿刀吓唬吓唬他们”,当晚自己被打得也不轻,鼻子都流血了。对自己为被害人家庭造成的伤害,成某表示了后悔和歉意。

判决:从轻处罚获刑十五年

除刑事起诉外,郭某家属还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共计7万元。

郭某的父亲说,出事时,郭某刚刚来京不久,本想着来打工赚些钱,没想到出了这样的意外。郭某是家里的独子,几年前也已经成家,有了自己的妻儿。为了家里老人的身体,现在郭某出事的消息还被自己“封锁”着。

经审理,三中院认为,成某因微信聊天与群友发生争执后,不能正确处理,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郭某并非是在微信群中与成某发生口角的人,在双方见面后,在对方未实施任何侵害行为的情况下,成某率先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比划,从而激化了矛盾,引发双方互殴,因此在整个事件中,被害人也不存在过错。

鉴于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部分经济损失,其本人也是初犯、偶犯,法院决定对其所犯罪行予以从轻处罚,故一审判处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共计四万六千余元。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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