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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美国汉学“叫魂”? 揭秘三个美国汉学家和中西史学观之争

2016-04-07 12:00 编辑:TF005 来源:宗元

2016年4月7日讯,去岁今春应该是个多事之冬,在不长的时间里有一批中国国宝级学者、艺术家和西方老一代汉学家相继辞世。特别在西方汉学界,有人认为它在面临着一个转折和断代。

史景迁

史景迁

最近哈佛汉学家孔飞力的去世开始让我们认真重新思考美国“中国学”的走向。孔飞力本来是个学术中人,他为一般读者所识大概是因为前些年中国出版了他一本名为《叫魂——1768年妖术大恐慌》的书。此书谈的是清代乾隆朝的一段往事,内容本不太引人注意。但是出版界和学界却抓住这件事的引申义做文章,据说它曾在国内有些畅销,给这个平时坐冷板凳象牙塔的学者的晚年挣了些颜面。他去世后《纽约时报》的回忆文章里也提到他这本书在当代中国的影响云云。由他这本书,我们也想到了美国汉学界其他几个人和几本颇有争议但在国内却影响力极大的书。

墙内开花墙外香,这在中西学术史上不算稀罕的事。至于偏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和因所谓春秋笔法等学术外的情形而引起的文化误读和讨论现象近年来也不奇怪。所以,由这几个个案展开来,谈谈这些本该是学术圈内的异事,对一般读者大概也是不无意义的。

孔飞力跟另一位美国汉学家史景迁的背景有点相似。他们都是英国人,在美国读书、成名、教书。孔飞力的专业曾经是人类学和社会学,他先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研究历史和社会现象,后来改攻中国历史。读者下面会注意到,提到他的这学术师承和渊源很重要。这跟他今后的学殖、出身以及他的成就密不可分。但是跟史景迁相比,孔飞力的著作不多。在美国,他的名声不会超出学术界。

跟孔飞力相比,史景迁可算是个多产翁。除了是个学者,此君还被美国人和中国人咸认为是个畅销书作家。当“作家”本没什么不好,但人家老史却最忌讳这个称呼。正宗的学界中人好像跟它一沾包就如被恶谥,避之犹恐不及。史景迁既写历史教科书也写文学(或“汉学”)读物。他的强项是妙笔生花,把死历史写成活故事,让人喜闻乐见;他最大的贡献是把中国历史推广向美国老百姓读者并让他们感兴趣。当然,他此举也招来了物议。对他最多的批评是他只叙述没有观点或者观点浅薄。比如,他曾以第一人称口吻替康熙爷写自传,这当然忒胆大和轻狂了些,但他被中国学者讥为“洋评书艺人”似乎也有点欠公允。另外对他还有很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评论,本文选的例子是他被认为更荒唐的一本书《王氏之死》。

我选择的第三位汉学家作品在中国曾经家喻户晓,是黄仁宇和他的《万历十五年》。他曾经在国内红透半边天,研究他的著作和文章汗牛充栋,对他更不必作多余的介绍。

但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三人共同的经历和求学背景。1.他们三位对美国而言都是外国人;2.他们都是跨国、跨文化且跨学科和越界求学;3.这第三点看上去是巧合或不太重要但对他们的成长和学问无疑有意义。那就是他们三位都是有过军中服役背景和广泛的社会阅历以后才去读书、治史。我以为,这种历练使他们不同于一般的书生,而能把社会阅历和对人生的理解熔铸进了他们的历史观,因而能写出活的历史。4.他们成长和求学的年代是西方当代史上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最动荡、最复杂、人文理论最勃兴的时代。这些新理论和动荡的社会经验无疑在他们历史观形成过程中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一、有别于中国、亦有别于西方传统史学的著作

他们三位曾经在国内引起过读书热,而上述三本书更曾经引起过大量的争议。

最集中的诘问是:中国历史,难道可以这样写?这三个外国人的写法皆独树一帜,其内里显然有着某种共同的关联。按照中国读者的看法,这些书皆是非主流、非传统套路,但是却又有一种诡异的、魅惑的、甚至有些独到的启发性。这些启发性及灵感的根在哪里呢?一时又说不清。

读他们的书,其滋味很难描述但很值得咂摸,犹如一位中国美食家突然闯进了西餐厅。这里金碧辉煌餐具闪眼,不管是声音、背景、装潢、上菜的套路乃至于次序都跟我们的不一样。更可奇怪的是,他们的食材、调料、烹调的方式乃至于进食的方法也跟我们大异其趣。最可称奇的是,如果你让老外拿我们中国的食材来烹调甚至要求他们做中国菜,他们做出的东西也跟我们的不同。这种东西,营养不差、新鲜度也不成问题;您也不必怀疑这拨人也是有经验的大厨。可是,他们的味道……总是有点格涩,而老外们却对其甘之如饴。

你楞说他们的玩意儿不好吧,可这种体验的确奇特;说他们好吧,我们的胃却是中国胃。偶尔尝个稀罕可以,但常年伺候这玩意儿,大家肯定受不了。

其实,在心理学上,这中间有个短暂的迷失。待略微领略熟知后,我们的自尊会突然不期而至:这有什么嘛!花拳绣腿而已。

对老外汉学家的见解不管是先扬后抑或者是从头不接受,不管是借他山之石磨自己的刀,抑或借他人酒杯浇自己胸中块垒,大家都不要忘了这些汉学家的原始出发点和目的:他们写书不是为了给中国人看的,更不是给中国史学家看的。人家写的就是西方教科书、就是大众普及读物。你硬要拿来做经典、硬要跟他比武,就莫怪他不敢理你或不屑理你。

为了便于理解这个话题,我们不妨先把我们的镜头焦距放宏观些,了解一下在现代,中西学界的治学传统和其风格大背景的不同:

中西治史,本来就延续着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套路。譬如说,治史是中国人的强项,中国有史以来最杰出的人才都集中在这个领域。中国人把历史看成一切,它是政治、科学、社会、法律和经济,是文明发展的生命线。更重要的,它是治国安邦的基础,是统治术、是镜鉴。中国自古以来都把史书编撰看成大事、史书往往被称为是经典。

但在西方,对历史的态度就潇洒随意多啦。它本身就是一门学科而已。历史没有那么神秘和权威意义。

中国传统史学虽然被抬举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它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中国史学有着很强的主观性和道德性,有时候较不尊重科学和统计学。甚至为贤者讳和为尊者讳并不被认为是史学家的污点而甚至被认为是“史德”。其次,治史者往往有着强烈的使命感,其史学思路也往往着眼于宏观、概括,它往往“以大欺小”——看主流、重伦理而不必完全“拘泥于”史实。第三,历史上有的史家的历史观往往受其意识形态的局限,其选材和记述可疑、史料可信度有亏。这些显然影响了读者对历史的兴趣和信心。

而我们前面提到的几部美国人写的历史书不是这样。这是跟西方人的治学和叙述传统是有关的。熟悉西方人记传方式和写作习惯的读者大约知道,西方作家、史家和我们的表述模式力主的是“以小见大”。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如果说我们喜欢的是提供全景式的宏大画面,那么现当代的西方史学则往往着眼于从历史中挖掘事件及事件对人的感受、对人的生活的影响。致力于从历史的洪流中汲取一瓢在显微镜下分析,从而研究整条河的水质。

可别小瞧这种具体而微注重细节的个案研究。它能如电影《侏罗纪公园》式地从蚊子血中找出的恐龙基因还原整个侏罗纪,虽然这电影呈现的只是个科幻的寓言。

但别忘了,西方和欧洲旧的传统史学曾经颇像中国的大叙事,这些,我们在西方经典史学著作中早有涉猎。譬如说,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就欣赏大史学和英雄创造历史的观念,他说过:“人民大众是乌合之众,他们人数再多也仅只是个零,他们前面需要有个整数目字才能变成千或万。而这个整数就是英雄人物”;只有英雄才能创造历史。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上面三位美国汉学家的书。他们三位的套路跟古典的西方史学传统亦不同,他们秉持的,是新的史学观。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史学观呢?新史学的趋势实际上是受到了上世纪以来的人文和社会新思潮新理论而引发。它注重个人经验和个体的体会,讲求呈现大时代中的细节,通过小人物展现大时代。而上面三位汉学家几乎是不约而同地成了这趋势的追随者和新方法的践行者。

二、二战后的人文新学科对他们都有非凡影响

有趣的是,他们的背景都不是一般的书斋学者,所治专业原也并不是史学。孔飞力学业背景是人类学。史景迁早年钟情文学。而黄仁宇是理工科学背景。他们皆曾经历过动荡的活的历史,巧合地是,他们都有从军经历;学历史皆乃半路出家。而黄仁宇的早年经历对他以后研究中国科技史、战争史应该不无关联。

他们求学时的大背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研究人文科学新理论、新方法迭出。这里面最突出的应该是人类学对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革命性影响。

那个年代,是西方阐释人类学和心理学、文化誌发掘的高潮期。学界崇尚解读地方性知识,尊崇田野工作、知识考古学、认知心理学等等,这都是酿成他们新史学(或曰“汉学”“中国学”)著作的背景。

我认为,阐释人类学对他们的影响应该是首当其冲。这时期吉尔兹的“深度描写”理念如日中天。这种文化阐释理念和史学观源于他仰慕的心理学观念。吉尔兹受心理学家赖尔的启发,深入研究细微个案后面隐藏的文化意蕴以及通过仔细发掘历史事件后原汁原味的将其呈现还原。对这个研究方法国内尚未有统一的译法,笔者在翻译阐释人类学著作的时候曾经把它命名为“眨眼理论”。

上世纪著名的西方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吉尔伯特?赖尔曾经就文化和文本(text)的理解问题提出过一个颇为深邃的见解,这个见解被阐释人类学家吉尔兹阐发成了“深度描写”的理论。什么是“深度描写”呢?赖尔举过一个很家常的例子。

他说,假如我们看到两个男孩都在猛眨他们的右眼,其中一个孩子是因为生理上有眨眼的毛病,而另一个孩子则是通过眨眼对伙伴递捣鬼的暗号,在一般人看来,这两种眨眼应该毫无二致。即使用照相机记录下来,他们的眨眼也没什么不同。但实际上,递眼色捣鬼的眨眼和病理性的眨眼有着质的区别。它是一种“文化性”的眨眼。这种眨眼是一种符号化交流,而且是一种精致的、特殊性的交流。

但这才只是事情的开端。如果有第三个男孩为了在同伴间嘲弄那个男孩递眼色的笨拙而有意地夸张、戏拟他的眨眼,那么他就成了第三个眨眼者。他的眨眼和前两个眨眼显然不同。他用的仍然是社会公认的密码,但在传递着另种信息。而在一般就事论事的观察者或极端的行为主义者那儿,他们会忽略掉其间的所有不同而认为它们都仅止于眨眼。

赖尔认为:对眨眼行为,观察者可以作“肤浅描写”(thin description), 即把病理性抽搐、递眼色捣鬼、戏拟、排练、假装递眼色、假装戏拟……都描写成“眼皮抽动”;也可以作“深度描写”(thick description)即将其动作行为的本义尽可能地还原。仅仅眨眼这个极其简单的家常动作就有这么多的层次,而人类的文化行为该有多少种阐释的可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吉尔兹发掘出了自己阐释人类学的理论纲领。

这种眨眼理论几乎影响了20世纪的整个下半期。学者们开始着眼于细节、不再耽溺于大而空的理论概括而注重做实事、挖掘细节中的意义,破译符号和文化象征物,等等。显然,这种风气影响了上面三位汉学家。从他们的立意到选材、从谋篇布局到研究方法和表达方式,在在都显现了这种影响的痕迹。

三、他们的中国学著述有所长,亦有所短

首先,我们发现,他们三部作品的特点都是“以小见大”。仅从题目就可以看出。

黄著的题目是《万历十五年》,截取的是时间流的一段,重点在一年间的史实。虽然他谈的绝不止一年的事情而是用这个题目做了噱头,但是写史书而用某一年做书名或研究课题的在先前学术界并不多见。

孔飞力的书也是声言他讨论的只是某年(1768)的史实。但他把范畴缩得更小,只讨论其中发生的一组事件暨巫术摄魂带来的社会动乱以及它如何影响当时政局的内容。

史景迁的《王氏之死》就更不必说是个小人物的小个案。这个王氏不仅历史上默默无闻,甚至连她的邻村人都从来不知道她的存在。史景迁利用了她。其实他讨论的不是王氏,而只是史氏理解的那时代底层人中的任何一个典型个体。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前面讨论了当时学界治学的大背景。此外,他们个体的偏好和学殖渊源在这里显然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黄仁宇是个老江湖,他一生历尽沧桑,早年书生报国,中年求学异域,晚年身在天涯心在关山。他的《万历》实际上是选万历十五年作为起手,在刻意伤悼一个王朝的衰亡、表达他心中西风残照鲁殿灵光般的情愫。实际上是为了自己的倾情述说。这本书并不是写给汉语读者的,他是努力向美国大众读者(甚至不是向大学学生)谈他的故国、他对那个遥远国度的思考。其中有着很多题外的思绪和莼鲈之思。

这本书的风格是以平凡见奇崛,凸显分析的功力。万历十五年是个平凡甚或平庸的年份。但他却识微见著,从微风起于青萍之末见到了其催折一个王朝的狂飙的形成。

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有着清醒的写作意识,他知道自己的读者是谁。他娓娓介绍宫闱秘史,东方神秘主义,远东情结和那里的风土人情、阴谋诡计(而生活在这氛围里的中国读者对这些根本耳熟能详并不感兴趣),赢得西方读者兴趣。黄仁宇身世复杂,浸淫在中西文化中经年,又是一个心思老到的思考者,他了解西方读者的胃口,有细节,有色彩感和刺激性,特别是,他营造的气氛有魅惑力。他果然成功了。中文读者其实不必斤斤计较他的啰嗦和老生常谈般卖弄。这本书甚至在译成了中文后仍然能看出专门是写给外国人读的痕迹——大家别忘了,给这本书写书评的重量级人物不是历史学家,而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厄普代克。他的的书评也不是发表在专业学报,而是发表在最著名的美国文学刊物《纽约客》上的。

其实,我们稍加留心,就可以看出黄著目的并不在史学或者说理而在陈述和讲故事。他的描写很炫,也很生动,他不屑于说理而在于展示;这本书像是一部小百科和娓娓不倦的文化启蒙读物。他有点儿把历史用英文写成了三言二拍;其好处是让更多人对中国历史感兴趣。他剖析人物时更像是在拉家常,非常贴心、老到;循循善诱,展现出他自己的老于世故又精通人情人性的历练。而他,把历史转变为小说的代价和报酬是获得了更多的读者。

但他这样写并不是没有危险。比如说他为了迎合西方读者的新鲜感,刻意在宫廷矛盾中编造出所谓的“阴”与“阳”斗争的概念来统领主题,但他对阴阳的解释是肤浅和错误的。在中国哲学中阴阳并不永远是敌对而应该是互补的一对,阴阳协调才是大美。“阴”并不是邪恶和否定的力量。但中国传统的哲学道理太深刻艰奥,怕外国读者不懂,黄著为了迁就读众的智力而不惜篡改哲学内蕴并将其浅薄化,这应是一个明显的败笔。

总的来讲,这本书没有新材料,但剪裁史料为我所用,他的解释很可爱。本书的特色是注重细节描写,非常生动。它是写给给门外汉看的,很有可读性。作者很明白自己书的长处和短处而且深谙美国的出版三昧,他对自己的写书目的也有很自觉的说明。

三位汉学家中,黄仁宇读古文的功力远在另两位外国人之上,所以他引述原典较多、较细,体现了他的强项。

而史景迁的《王氏之死》写的是1668—1672年间发生在中国穷乡僻壤的几个小事件。书中罗列的皆是发生在大历史中的“小事”,可以说是作者想通过微言大义挖掘哲学或者呈现社会史的一种尝试。也旨在以小见大。

四 个案篇:史景迁《王氏之死》、孔飞力之《叫魂》

而史景迁的《王氏之死》写的是1668—1672年间发生在中国穷乡僻壤的几个小事件。书中罗列的皆是发生在大历史中的“小事”,可以说是作者想通过微言大义挖掘哲学或者呈现社会史的一种尝试。也旨在以小见大。

史景迁酷爱的以文学性写历史的手法在这儿得到了充分发挥。当然,他非常聪明地找准了立足点——他喜欢用这类个案的乡村属性与地方色彩来刻意反抗传统史学研究中的重城市轻农村、重名人而轻视百姓小人物。应该肯定,其出发点是好的。

但是史景迁这里所选用的资料来源比较可疑。1.县志,显然它们并非第一手材料而是经过历代乡绅和半吊子文人篡改过的。此外,县志虽然也记录匪盗兵患自然灾害和农民造反起义,但显然其内容难以客观。2.县太爷的私人日志或札记,这些内容也比较主观。而第3个来源就更可疑甚至可笑了。史景迁公然承认他取材于作家蒲松龄的志怪和魔幻小说《聊斋志异》,并把它里面好多小说的素材当做史料引用。我敢说,在中国,治历史的学者,哪怕他胆再大、材料再缺乏,也不敢出此幼稚的下策来截取这样的素材做论据,完成自己的史学著作。

相比而言,这三部书中,孔飞力的书读起来最沉闷、文笔最差而且也最不生动。但孔著着力于分析素材就事论事,这本书最后成功之处在于他的分析能力。孔飞力善于堆砌或埋设材料,为自己的最后的合龙、分析服务。

他选择的也是一个有个性的个案暨古代对民间妖术的研究。这样的事情每年每月都在旧中国发生。但人家孔飞力却善于上纲上线,把它弄得很生动甚至很重要。书里突出的是迷信与政治结合所能逬绽出来的象征义和符号义。它对事实的探讨中更多引入的是对政治语义学的探讨。因为巫术本身就是个寓意性很强很值得解谜的东西。无独有偶,孔飞力这本书中也用了稗史野谈甚至聊斋的例子,自有些不严肃和牵强。

这本书被命名曰“叫魂”其实是个误译:书名明明是“窃魂者”或“摄魂者”。叫魂在民间也称“喊魂”或“招魂”。其本义是为失魂或者因各种原因而魂魄离散的人招魂收精,使魂魄归来。而孔飞力的书讨论的事实却是清代中叶一伙工匠或术士用巫术和妖法摄人灵魂作祟的事件。它的基本内容是通过窃人的毛发或者衣服或作偶人去施法术害人。这种妖术并不罕见。比如说,在书中所述事件发生的年份前不久诞生的文艺作品《红楼梦》中就有呈现——若按照译者的硬译,难道赵姨娘请马道婆是替贾宝玉、王熙凤叫魂吗!稍有民俗学常识的人读读原文,就知道书名之“叫魂”,是误译。

当然,由于孔飞力受中文阅读能力和其专业知识所限,这个主题他关于中国民俗资料参照的也不够。而他把乾隆朝一个偶然的巫术事件跟西方中世纪1—17世纪的妖术大流行进行类比也有些不伦不类。比如他曾武断地声称以往没有任何人用任何语言对这类巫术做过系统研究和论述,我相信,如果他读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江绍原写的《发须爪》和其他一系列著作,就不会大言不惭地说这种话了。

细读某些“汉学家”的著作,常不免有花拳绣腿,皇帝新衣之感,但值得留心的是他们的方法确实比较新。他们独特的训练和跟我们不同的视角让他们比较容易发现问题,虽然他们往往并不能解决问题。

我犹记得30年前我的一位美国人类学家友人关于中国的谈话。他曾说过,刚到中国的第一个星期,他感到事事新奇,到处都是素材,他简直能写出一本关于中国的书。一个月以后,就胆怯了,觉得只能写一篇关于中国的大文章。什么东西都是这样,如果了解多了,就会觉得这里水很深,就不敢浅薄地妄下结论。中国古语讲“无知者无畏”、“乱拳打死老师傅”,其实不止是治汉学的史学界、经济学界,妄谈中国文学的汉学家也往往多如是。

五、西方汉学出路,今后会怎样?

总的来讲,西方人治汉学或异民族间跨文化治学普遍特征是有些隔靴搔痒。跟研究对象本土文化“隔”是现代西方汉学的普遍特点。

那么,对眼下外国传来的汉学热我们应该怎样看呢?我以为真的不必太认真。在我们这儿闹得红火的所谓汉学和“中国学”在西方从来就没有像我们想象得那样受人关注过。而我们的学界也不妨站得高一点、大度一点。对这些人和事不必这样满怀激情。

其实,我们前面讨论的学者们不管在美国还是在中国都几乎从未被认为是真正的中国历史学专家。别忘了,他们的名称只是汉学家或者“中国学”家。而所谓汉学和中国学这门学科则纯粹是专为外国人谈中国学问和观感所设的;国内的史学家尽可以自己干自己的事,没有必要锱铢必较地天天盯着跟他们较劲。

别忘了,人家老外厨子的食客不是您,却是外国食客。你偶尔尝了一次就拼命说好道歹,并不影响人家在海外的生意火爆。而您,如果真有推广中国菜的使命和义愤,就把您的中国馆子开到人家的地界去呀!

最后,值得一提的还有我们要知道今天西方汉学出路的大背景。随着全球的出版不景气,形形色色不直接创造生产力和制造财富的学科都面临着衰落命运。这特别牵连了出版难、读者市场狭窄的学科而直接影响了学术著作的出版和生产。这样,也间接影响到了学术研究本身。所以研究人文科学和务虚的理论往往会走向末路。

这方面西方比我们先走了一步,它当然更早预见了这种情形。所以欧美学术界及早地准备了各种赞助和学术基金保证这些研究的存活和发展。这样,使得某些象牙塔里的学问能够苟延残喘在大学出版社发表著作,在茶杯里自己闹得欢。

由于西方在这方面早有机制性的传统和根基,他们仍然能够养得起一些冷僻学科。这里面当然包括汉学。但是随着当代学术研究的浅俗化、窄化和脱离实际,再加上前面论述的西方新理论、新思潮和碎片化处理问题的方法成为了主流,今天不止是汉学,各门学科的断裂、隔离琐碎的趋势将积重难返。汉学或中国学研究研究开始被渐变成了鸡零狗碎的一个作者竟比读者多的领域。今天的汉学学者们的课题和作品范畴只会更窄;再加上新一代治汉学的学人的基本功更比不上他们的前辈,近年来这个领域的情形难免不每况愈下。

记得上世纪中国学者钱歌川曾发文对西方学问有很多疑问甚或讽刺,除了质疑美国学界的虚矫,他更从骨子里看不起美国博士的学问的浅薄和狭窄化。他曾经举例美国博士的研究课题有烧饼上的芝麻、苍蝇的生殖以及蟑螂的生活习惯等等而称之为芝麻博士蟑螂博士等等。这种现象和碎片化的治学在今天美国更是有增无减。举例而言,据说,在最近不到20年,仅只是研究汉语“了”这一个字的用法美国已经毕业了不少于七个“了”博士。

这样看来,美国汉学的命运堪忧。恰如孔飞力书名被误译的那样,我们需要为美国汉学“叫魂”。随着老一代汉学家消逝,我们真心希望这个领域的前途不要有一蟹不如一蟹之叹。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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