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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强扣11.5万 网友:细节决定成败以后必须走点儿心

2016-05-29 20:21 编辑:TF007 来源:网络

2016年5月29日,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中国之声近日持续关注了陕西省旬阳县的郭昌霞因与一起经济纠纷的被执行人重名,被河北保定清苑人民法院执行扣划11.5万元一事。5月27号,郭昌霞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了执行听证会。但由于法院在当初调解经济纠纷时,没有核实被执行人郭昌霞的身份信息,因此申请执行人一方认为,被划走钱款的郭昌霞提供的身份证明,无法证实她不是被执行人。27号的听证会再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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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凌晨,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经初步审查确定,执行异议人郭昌霞为被执行人错误,故决定将扣划郭昌霞11.5万元予以退还,补偿其相关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清苑法院究竟是通过哪些证据做出这样的认定的?

今天上午,得知清苑法院确定自己妻子不是被执行人的消息,郭昌霞的丈夫如释重负。

邓先生说:“现在正往出走,准备搭车回家呢,真的是不容易,当时的心情和现在的心情真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而在27日的听证会上,申请执行人一方认为郭昌霞提供的身份证明无法证实其不是被执行人,申请人代理律师许彦峰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那起经济纠纷的被告是隆贤玖,郭昌霞的丈夫,当初在签订执行裁定书时,隆贤玖没有到场,郭昌霞并没有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许彦峰介绍,在起诉书里开始并没有郭昌霞和郭伟,为什么后来有她,是因为她拿着一份授权过来之后,她说她是隆贤玖的妻子,还拿着隆贤玖的身份证,她说她由于出来匆忙,没有带身份证,(法官说)你和隆贤玖对本次欠款承担连带责任,他们也同意了,这才弄了一个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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