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经济

证监会提示警惕陷阱:“微信荐股”都是大忽悠

2016-11-11 14:06 编辑:TF008 来源:网络

2016年11月11日讯,针对近期有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等招揽客户,并且宣称可以获得高额收益的现象,证监会提示投资者,警惕“微信荐股”陷阱。

14762398987090_%e8%b0%83%e6%95%b4%e5%a4%a7%e5%b0%8f

合法机构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查询核实。

据了解,近期,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等招揽客户,宣称可提供股票信息和买卖时点,以获得高额收益,并收取高额费用或分成。经初步调查,证监会发现市场上通过微信荐股的活动呈增长态势,影响也越来越大。如自称“某某投资”的机构,通过微信朋友圈,在每天上午开市前和中午休市期间发布信息,宣称拟拉抬某股票,投资者向该机构缴纳一定费用后,可通过微信或者电话提前得知买卖该只股票的信息。投资者缴纳的费用,从15800元到58800元不等。

证监会表示,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等工具,大肆招揽客户,以拉抬股票价格为诱饵,骗取投资者缴纳信息费或会员费,或者利用投资者资金为其操控的股票接盘,诱惑力大,欺骗性强。这些不法分子通常无固定经营场所,流窜或跨地域作案,常规调查手段很难取证。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只有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才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合法机构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查询核实。如发现有非法机构或个人通过微信从事荐股活动,请不要参与,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如已参与被骗,请收集好证据材料,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 于建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