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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务公开使用手册: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

2016-12-02 12:05 编辑:TF003 来源:网络

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公布了政务公开三级清单,市级、区级、街道乡镇级,一目了然;义务教育、征收房屋、社会保险,桩桩清晰;职责、机构、负责人、电话,件件落实。对于广大市民,这更是一本“使用手册”,通过它,那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信息有了地方,那些关乎自身利益的政策和方案有了出处,那些需要找的人、需要办的事一一对应起来。本报今天从清单中选取部分与民生相关内容,以备市民查询使用,我们更期待,政务公开的每一步,都能够推动市民与政府的关系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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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之窗网页截图

有何亮点
亮点1:959条目录 鼓励多公开

此次公布的三级清单,共有959条目录信息、4909项内容标准。其中市级清单559条目录信息、2828项内容标准,区级339条目录信息、1832项内容标准,街道乡镇则是61条目录信息、249项内容标准。

尽管制定的公开目录中已经涉及到了常见的政府功能、民生信息,目录中规定的内容,并不一定是所有公开的内容。“清单是个标准,是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底线要求。”一些涉及特殊功能特殊事件的单位,仍应按照自身特点将工作信息公开。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这是信息公开的原则。除了极个别涉密、涉及隐私的情况,其余信息都将公开。如果市民对一些信息有需求仍然可以申请公开,若被拒绝,可向上级政府反映,或向法院起诉,由法律来对信息公开进行最后的保障。

2:标准化指导公开

为了让市民办事、监督更方便,目录信息中事项该如何公开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如区级目录中“房屋征收补偿”下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须公示“征收人”、“被征收人或者公房承租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征收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或者定向安置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也在三级清单中出现。具体到区一级和街道乡镇一级,须公开查处违法建设、小广告专项整治、渣土车专项整治、露天烧烤专项整治、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的工作结果,并且公开时限为“实时公开”。

街道乡镇一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中,要公开的内容包括查处时间、查处机关、查处对象、查处结果。规定时限为实时,方式则是在政府网站公开。”如此细化的规定,都在此次的执行标准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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