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本宫的茶关联公司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偷税被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以罚款。

具体事由显示,该单位2019年至2020年期间取得加盟费等收入527.83万余元(含税),上述收入未确认销售收入且未申报缴纳相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相关成本费用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该单位上述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少缴增值税罚款87412.62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3819.61元,合计罚款91232.23元。

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资本500万。股权穿透图显示,胡海泉通过广州江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份。本宫的茶官网显示,胡海泉为该品牌联合创始人。

延伸阅读

偷逃税款会受到什么处罚?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天眼查、中国警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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