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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 学生安全区域禁设网吧

2017-05-04 15:12 编辑:TF006 来源:北京晚报

2017年5月4日讯,教育部今天上午举行发布会,解读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区域内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娱乐、彩票专营等营业场所。

在校门前“隔离”出一块安全区域,方便师生出入的同时,防止意外发生。 阎彤 摄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学校安全态势总体平稳向好。据统计,涉校刑事案件已连续四年下降,其中2016年同比下降19.6个百分点,为近几年降幅最大的一年。全国86%的中小学、幼儿园已经配备保安员,70%的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

但是校园安全保障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安全教育与预防应对机制不够全面、科学;处置机制不系统、不全面,各方责任不明确,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往往承担过重的或者不应承担的责任,造成学校安全压力过大,甚至因为安全问题因噎废食,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有的甚至取消了体育课中有风险的教学项目,减少了校外活动。

据介绍,该意见从五个方面就推进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建设进行了规定,包括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完善有关学校安全的国家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探索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健全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同时,意见明确学生在校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并根据条件在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等。意见还提出,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学校安保队伍,除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外,每所学校应当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地方政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将校园安全保卫服务交由专门保安服务公司提供。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发生的学生欺凌、暴力问题,意见也将构建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机制纳入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整体范畴,要求学校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明确惩戒原则,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要健全学生教育矫治机制;网络管理部门发现通过网络传播的欺凌或者校园暴力事件,要及时予以管控并通报相关部门。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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