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老人地铁站受伤致死 家属诉地铁公司索赔84万
2018年4月16日讯,65岁的荚女士在北京巴沟地铁站隧道内轨处被地铁站工作人员发现后并背出,送医院后死亡,荚女士的家属遂以高度危险责任纠纷为由,起诉要求地铁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40413.6元。
景一鸣 摄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荚女士的家属称,去年12月24日下午,荚女士夫妇及其儿子周先生带6岁的孙子一起到万柳华联商场购物。出商场时,孙子要吃汉堡,就跑向旁边的汉堡店,但荚女士并不知情,以为孙子走丢了,便匆忙寻找。
周先生很快找到了儿子,但因荚女士没带手机无法联系上,周先生就和父亲在附近找荚女士。找了很久没找到,周先生向派出所报案。大约晚上7点,周先生接到派出所的电话称,荚女士人在医院。
在医院,周先生见到荚女士。检查完毕后,荚女士在走廊躺在床上休息,慢慢没了动静。周某以为荚女士睡着了,后来才发现荚女士已无呼吸,身体变凉。周某立即叫来医生,医生认定荚女士已无生命体征。经法医鉴定,荚女士“符合摔跌,造成双侧趾骨及右侧腓骨骨折,致肺脂肪栓塞死亡”。
据地铁站人员向周某陈述,当天荚女士跟随人流过闸门后进入乘车站台,又跟随地铁站工作人员进入站台内工作区域。后地铁驾驶员在地铁隧道内轨变道处发现荚女士,并将她背出隧道后报警、拨打急救电话。
死者家属认为,地铁站工作人员未核实荚女士的身份,准许其进入站台工作的高度危险区域,荚女士受伤害致死,地铁站存在严重过错,地铁公司应承担80%的法律责任。
来源:北京晚报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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