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新闻 > 国内

含冤28年“马拉松案件”宣判 刘忠林故意杀人案改判无罪

2018-04-21 12:50 编辑:admin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4月21日讯,昨天上午9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忠林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再审宣判,再审改判刘忠林无罪。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刘忠林杀死被害人郑某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纠正。判决原审被告人刘忠林无罪。这一再审结果也让刘忠林等待了28年漫长的时间。

案件回放 28年前杀人案被判死缓

这一案件发生在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村民在修理河道时挖出一具女尸,10月29日,刘忠林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辽源市东辽县公安局带走; 1994年7月11日刘忠林被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判决认定1989年8月8日,刘忠林与被害人郑某因男女关系问题,将郑某杀害。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刘忠林口头表示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没有书面上诉状为由未予以立案。1995年8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刘忠林死缓。

此后,刘忠林及其亲属不断申诉,2012年3月28日,还在监狱中服刑的刘忠林接到再审决定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再审。2016年4月25日,案件开庭再审,但是却迟迟没有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再审案件的最长审理期限为6个月,而刘忠林案件再审却持续了六年的时间。

律师解读:再审历时6年

从1994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到2012年接到再审通知书,再到2016年刑满出狱后参加再审,2016年4月,吉林省高院开庭重审,刘忠林讲述了办案警察对其刑讯逼供的经过,法官还察看了他手和脚的伤情。庭上,两名律师均作无罪辩护,但判决书迟迟未下达。

被媒体称为“马拉松”式的案件再审,刘忠林现在终于等来了期盼已久的结果。刘忠林表示,当他在法庭上听到无罪的宣判时非常的激动,接下来他将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国家申请赔偿。刘忠林的再审辩护律师张宇鹏表示:对于一起持续了6年的再审案件,其中存在审限超期的问题,也应当引起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来源:北京晚报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