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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执行法官亲自登门给老人送子女赡养费 援助律师现场为老人支招

2018-05-15 11:22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2018年5月15日讯,“老太太,子女的赡养费给您执行回来了。”昨天是母亲节,今天一早,朝阳法院执行庭法官就给77岁的李老太送来了一个信封,里面是老人大儿子的赡养费。鉴于老人家庭情况复杂,而且老人需要钱治病,法官还带来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现场提供法律服务。

老太太已经77岁,因为身体长期不好,看上去非常虚弱。上午在朝阳区垡头翠城馨园小区,执行法官在楼道碰上了颤颤巍巍出门迎接法官的李老太,赶紧迎上前把老太太扶进屋里。

“老太太,赡养费给您执行回来了。”法官拿出一个信封,从里面掏出一摞钱。老太太握着法官的手,连说谢谢。“这是多少钱?”老太太问。“一共是两万零七十八元。”法官说。“这不够啊。”老太太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

李老太居住的两居室是以前老房拆迁分得的,小儿子跟老太太住在一起。老太太一共有四个子女,两儿、两女,其中小女儿已离家出走多年,杳无音信。

2013年,李老太将大儿子、大女儿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每月支付800元生活费。据记者了解,老太太常年在家养病,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退休工资。以前李老太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老伴儿的工资收入,但就在2006年,李老太的老伴因交通事故去世,李老太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

除了日常生活费,李老太在医院看病花费较高。2014年法院判决李老太的大儿子和大女儿每人每月支付老母亲赡养费400元。判决生效后,老人的大女儿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上午法官送来的执行款主要是老人大儿子的赡养费。

据李老太的小儿子讲,老太太要去看病住院,马上就面临着需要钱。而老人的家庭关系也很紧张。小儿子说,他跟其他兄弟姐妹从十几岁到现在没见过面,从不来往。母亲给大儿子打电话,对方也不接电话。

从赡养纠纷的判决书看,老太太的大儿子当初跟法官说,自己家庭条件不好,还要供养孩子上学。但据老太太的小儿子说,老人大女儿和大儿子家里的经济状况比他“不止好了一点”。

来之前,执行法官就大概了解到老人的家庭情况,于是今天带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一同前往。律师现场对老人和小儿子提出的赡养义务作出了解答。律师说,医疗费不同于赡养费,必须要实际发生后经诉讼由法院判决才能进入执行程序,而且据援助律师了解,医疗费目前也不支持先予执行。

律师了解到,小儿子名下另有一套拆迁房,于是提出有没有可能把老人现在住的房子做抵押贷款,让老人先去治病。但小儿子不同意。

法官表示,两个孩子的赡养费因有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一直执行,但是医疗费还需老太太先去医院看病,然后到法院起诉解决。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张蕾

编辑:TF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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