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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年华组合歌手卢庚戌诉自媒体侵权:私密聊天被公开报道

2018-08-28 16:47 编辑:TF008 来源:北京晚报

本是自媒体和艺人约好的一次访谈,但访谈文章刊登后,被访者歌手卢庚戌却对文章内容大为不满。因要求删除部分内容未果,水木年华组合成员卢庚戌上法院起诉了采访者及其自媒体账号的运营公司。今天下午,朝阳法院公开审理了卢庚戌诉某自媒体侵权一案。

2017年4月,水木年华组合成员卢庚戌接受了自媒体作者宁先生的采访,并录制了音视频。此后,由采访者宁先生撰写的《另看清华才子的傲慢与偏见》出现在微信公众号Freak。同时,该文章也发布在微博,题目改为《卢庚戌:我要还原一个真实的高晓松》。

卢庚戌说,他看到上述文章后感到惊诧与震惊,他认为文章中关于“聊花絮,白某某出轨”章节并非其与宁先生确定的访谈内容,仅为正式采访前调试设备时其与经纪人之间特别私密的聊天,属于个人隐私,不应大肆公开报道和扩散。

记者在网上搜索这篇名为《卢庚戌:我要还原一个真实的高晓松》的文章,发现经其它网站转载的此文依然可以正常阅读,但在上述微信、微博账号中均已删除。记者阅读后发现,文章确实记录了卢庚戍和经纪人涉及某热点事件的对话。

据卢庚戌所述,他和公司联系宁先生要求删除该部分内容,但被明确拒绝。随后,他们委托律师向宁先生及上述微博账号的运营管理方北京某科技公司发送了律师函。但是宁先生及某科技公司拒绝了其请求,并将律师函在微信公众号公开。

为此,卢庚戌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宁先生及某科技公司删除上述与其采访相关的文章、视频,并对文章、视频在百度网的展示进行断链处理,在上述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及豆豆网显著位置刊登道歉信,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00万元并支付合理维权费用15.52万元。

原告方在起诉书中称,宁先生和某科技公司为了特定目的,对受访者缺乏尊重,撰写发表的文章及视频均超出采访所确定的内容,刻意选择与音乐不相关及隐私内容,且断章取义、移花接木,打上“聊花絮,白某某出轨”的不实标签,误导大众,致使其社会评价降低,已构成侵权。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将私人之间聊天的私密信息放在文章的核心位置,加上不恰当标题,达到博人眼球的目的,明显侵犯原告的隐私权。

被告方则在法庭上表示,卢庚戌与他人的谈话不属于隐私范畴。采访过程中双方没有约定哪些公开哪些不公开。采访过程中原告也没有声明哪些不能公开。宣传期过后才提出来,这是媒体中另一种形式的炒作。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北京晚报 实习记者 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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