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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法院“终本组”专管追“老赖” 每人手里1200件案子

2018-09-12 15:31 编辑:TF2018 来源:北京晚报

人们习惯把有钱不还、逃避执行的人称做“老赖”,但有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法院用尽执行手段也无济于事。这类案件往往一拖数年。房山法院“终本组”,就是专门负责执行这一类案件的执行组。上周五,记者来到房山法院,跟随执行法官的脚步,了解他们为把这些案件执行下来,所付出的坚持不懈的努力。

赵宏华法官接待申请执行人曹大妈 摄:张宇

“终本组”办公室 就像“客服中心”

上周五9点,记者走进房山法院三楼执行指挥中心的一间办公室。如同一个“客服中心”,办公桌前的执行法官们抱着电话,耐心地回答着申请执行人的各种问题:“什么时候能给我执行啊?”“我昨天发现被执行人回家了。”“钱要回来了吗?”“这案子都拖几年了啊。”

执行法官梁江焕在挂断电话的间隙和记者说,8点半到9点半是“执行热线”的集中答疑时间,一天下来要接上百个电话。

办公室墙边的文件柜里,三层隔板都挤满了案卷。“我们‘终本组’共12名法官,每人手里有1200件案子,每个柜子上都贴着法官的名字,‘终本组’的任务很重啊。”

执行法官赵宏华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执行立案三个月内,法院穷尽一切财产调查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这样的案件,就会被法院终止本次执行程序。在房山法院,这样的“终本案”会被分到“终本组”,等到申请执行人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行踪、新的财产线索,或者法院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案件便可恢复执行。

“终本组”的忙碌在9点半之后,转移到了法院的接待大厅。梁江焕、赵宏华等几位法官,还要接待来访的申请执行人。

“法官,我七十多了,攒点钱不容易,你救救我吧。”曹大妈从自己的背包里哆哆嗦嗦地掏出了一份判决书,因为水杯没拧紧,判决书湿了一大片,她小心翼翼地展开,“李佳贤借我这一万块钱,法院什么时候能给执行回来啊?”

曹大妈是河北人,前些年来北京打工,在房山一个垃圾分类站工作,一个月800块钱。2016年8月,曹大妈在路上碰到了发理财传单的李佳贤。李佳贤告诉曹大妈,一年投一万,年底有5000元的利息。曹大妈就借给了李佳贤1万元,以李佳贤的名义投资。一年后,理财公司人去楼空。曹大妈虽然最终赢了官司,但法官执行时却发现李佳贤名下无财产。

赵宏华和曹大妈说,不要着急,一旦发现李佳贤新的财产线索,法官会立即恢复执行,若李佳贤有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法院也绝不手软。

送走曹大妈,赵宏华告诉记者,“我们‘终本组’有不少案件属于‘执行不能’,一拖数年,甚至一二十年,法院只能坚持不懈地执行。”

死者家属拿不到赔偿款 执行了四年终于结案

赵宏华说,面对法院的“限高令”、司法拘留或者拒执罪审判时,大部分的失信被执行人都会服软想办法还钱。“但我们最近执行完毕的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张小磊曾三进看守所,不仅还不了钱,还挺乐意去。”

2014年,24岁的张小磊随父母来北京房山种菜,这一年3月,他骑一辆三轮摩托车送菜时,将骑二轮摩托车的王大妈撞倒。入院治疗一个月后,王大妈因为颅脑损伤死亡。房山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小磊有期徒刑10个月,并赔偿王大妈家属损失53万多元。

王大妈离世后,孤身一人的赵大爷没了经济来源,身体衰弱;儿子一家靠摆摊维持生计,自顾不暇;女儿患癌,举步维艰。更让赵大爷和儿女备受煎熬的是,53万元的赔偿款迟迟拿不到,这场交通事故对这个家庭的创伤,久久不能得到弥补。

反观另一方,这场交通事故也让张小磊一家摇摇欲坠,只有小学文化的张小磊自小便十分内向,出狱后变得有些自闭。因为村里拆迁,张小磊父母承包的蔬菜大棚到期后不能续租,一家人只能靠贩菜赚点生活费。

“张小磊出狱后,我们‘终本组’的法官曾司法拘留过他三次,但张小磊似乎更愿意进看守所,里面管吃管住。”赵宏华摇摇头,“我们也去过他家好多次,一家三口住在土坯屋里,一到下雨天,屋里都是泥水,没处落脚。张小磊一家来自河南的一个贫困县,老家也没什么财产。”

赵大爷一家没少往法院跑,但面对张小磊的“执行不能”,法官也只能一边向他们耐心解释,一边不断约张小磊一家来法院谈话。

因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在“终本组”法官的帮助下,赵大爷一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最终获得司法救助金20万元。20万元离判决书上的金额还差一半多,执行法官依旧没有放弃。最终,张小磊的舅舅出面,替自己外甥出了13万元,张小磊和父母凑了5000元。

“前些天,他们双方都来到了法院,张小磊父母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堆零钱,都是五块、十块的。”赵宏华说,张小磊全程都站在一边没有说话。最终两家达成和解协议,“这案子执行了四年,终于了了。”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14年 执行法官仍然在坚持

这样的“执行不能”案件,“终本组”每个法官手上都有。从接待大厅回到办公室,执行法官唐晶晶给记者看了几张照片。

照片里是一处破败不堪的农村宅院,“这就是被执行人孙兵的家。”唐晶晶叹着气说。

2004年7月,家住房山的赵亮搭乘同村村民的农用三轮车,行至一路口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赵亮当场死亡。房山法院判决三轮车司机和大货车司机的雇主孙兵,分别赔偿张亮的妻儿7.7万元和7.8万元。

经过法官的努力,三轮车司机的7.7万元案款终被执行到手,但孙兵的案款却遥遥无期。

“这个案子判了几年后,孙兵便去南方打工了,一去十多年,下落不明。”唐晶晶告诉记者,照片里的宅院原是他的家,如今已破败不堪,孙兵的妻儿在村里租房住,“他的妻子告诉我们,也想找到自己的丈夫。”

“今年3月,我们在北京农商行查询了孙兵名下的两个账户,一张卡里502.8元,另一张卡里20.26元。”唐晶晶说,“当年执行立案时,赵亮的儿女还未成年,如今他们都已年过三十,而父亲的案子还未了。近期,我们准备再去村里看看。”

“终本组”法官,永远走在执行的路上。(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宇

编辑:TF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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