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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帮助被家暴妇女?除了谴责施暴者 尊重其选择也很重要

2018-12-19 11:20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家暴案件频繁地成为大家讨论的话题。12月17日,据重庆媒体报道,年仅23岁的河南女士王平(化名)被丈夫砍死。据王平家人称,在日常生活中,其夫经常对王平施暴,并曾威胁离婚就杀了王平全家;而在当日,备受关注的男星蒋劲夫涉嫌对日籍女友施暴一事也有了新进展,据凤凰网等媒体报道,蒋劲夫律师“讨价还价”导致与对方和解失败,很有可能导致其在日本的刑事审讯中面临监禁判决。

李丽云 作 资料图

在讨论家暴问题时,除了谴责施暴者,有人对无法摆脱不幸婚姻的女性持“恨铁不成钢”的态度;有人则觉得受暴妇女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有人说:“因为你自己的眼光不行,你就要付出代价”;甚至有人认为,妇女之所以被家暴,是因果报应造成的。在援助受暴妇女的专业人士看来,这样的态度非但无益于帮助被家暴的妇女,甚至可能造成对她们的二次伤害。

原则

绝不站在施暴人的立场上

我们从来不问她为什么被打

源众性别发展中心是在东城区民政局注册的一家公益机构,专注于反家暴的公益事业,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承接救助受暴妇女的工作。

源众性别发展中心的创始人李莹律师告诉晚报记者,很多家暴受害人在求助时,被询问的第一句话往往是“他为什么打你”。在李莹看来,这样的问话方式,潜意识里就是在询问受害人你有什么错。

“对受害人应该秉持一种无过错原则,就是无论你有没有错,你都不应该被打。问他为什么打你,其实是在背后对受害人的一种谴责。”李莹说。

成立于1988年的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为许多妇女提供了心理咨询服务。在红枫中心接到的求助电话中,有13%左右是来自被家暴妇女的求助。

红枫中心的丁娟主任向北晚记者介绍说:“问受害人‘你为什么被打’是我们的禁语。这个问题实际上是站在了施暴人的立场上,暗示着受害人自身存在错误。我们一般会问她,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在丁娟看来,即使婚姻的一方犯错了,也不构成家暴的理由,她拿蒋劲夫的事件举例:“他的朋友们说他这人在外边怎么乖怎么好,说他女朋友不好。(可能)女朋友有错,但是你打她就违法了。”甚至,即使是妻子红杏出墙,丈夫也应该选择离婚而不是家暴。

理解

受害人的反复迫于压力

她在出与不出中撕扯摇摆

曾有民警对李莹律师抱怨,有一位受暴妇女报警称被丈夫打了,但是民警一旦要把她的丈夫关起来或者带走,她又开始求他们。李莹也常常碰到类似情况:“她今天跟你约好十点钟过来,第二天她会突然告诉你说,李律师我有事不来了。甚至还有人就完全放你鸽子了,你给她打电话,她也不接你电话。如果你没有对受害人特殊的心理状态、所处的环境和地域有了解的话,你就会很生气,说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讲信用。但实际上我们不会这样。”还曾有一位被家暴的妇女,在离婚后既要找工作,又要照顾孩子,一地鸡毛之下反而开始埋怨曾帮助过她的机构。

在李莹看来,受害人这样反复无常是有原因的:“一个原因就是她很担心。受害人在那个关系当中,可能有经济的压力,有孩子的压力,担心她的丈夫会失去工作。同时,受害人也会担心丈夫会对她进行报复。”

她告诉记者,很多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特殊的心理状态——习得性无助。所以她在摆脱暴力关系的时候不断地被撕扯,就是被对方控制或者被她所处的多重困境所控制,她既想出来,但是又出不来。在这个过程当中,她其实是摇摆的。

“你是没有办法替他生活的,所以你要尊重他的选择。但是在援助过程当中,你要跟她充分沟通,让她理解怎么样的选择,有可能会带来怎样的结果。”李莹说。所以她认为,在专业性的服务当中,要以受害人为中心,深切地理解到受害人所处的多重困境:“我们要尊重受害人的自决权,由她自己做决定。即使最后她没有离婚,那我也不能强迫她。”

诚然,帮助受暴妇女,要破除“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传统观念。但这也不意味着,专业援助机构会要求受暴妇女一定要离婚。“我们会对家暴的情况以及施暴人进行评估,偶尔实施轻微暴力行为后,他确实真诚道歉,那么也许是可以调解的。 ”李莹说。

尊重

学会站在她的身后

即使她回去了也没有回到原点

胡女士(化名)是李莹律师曾经援助过的对象。多次被家暴,多次寻求社会帮助,但胡女士最终又回到了丈夫身边。对此,李莹说:“即使她回去了,她也没有回到原点。”

胡女士生于单亲家庭,大学时期她认识了大自己10岁的丈夫何某(化名),并坠入了爱河。还差一个星期拿到大学毕业证的时候,何某劝胡女士说:“要这个毕业证干什么,没有什么意义。”听从了何某劝阻,胡女士放弃了大学毕业证,跟随何某来到了北京。

之后,胡女士也曾有过短暂的甜蜜。但在胡女士生第一个孩子后,何某开始家暴。仅仅是因为冬天胡女士将鞋子放到了暖气片上,何某觉得不应该,便推了胡女士一下。

第一次家暴,何某没道歉,胡女士对此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但等待她的却是不断升级的家庭暴力。生活中的各种小事,都会成为何某家暴的借口。10多年间,胡女士逃了很多次,却一直没有成功。逃到庇护所,逃到娘家,或者逃到朋友家,但都被丈夫何某找到了。她也无数次提出离婚,但丈夫常常以其家人的性命相威胁。在此期间,胡女士还生下了一儿一女。

当胡女士怀上第三个孩子的时候,又遭受了令她难以忍受的家暴。丈夫何某认为胡女士出轨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但又并没有什么证据。何某还坚称自己没有性能力了,但也拿不出医学证明。这一次,胡女士逃出家,向民政部门寻求了帮助,并因此结识了源众性别发展中心的社工。

胡女士在反家暴庇护所住了三十多天,并在社工的陪同下做了人工流产。同时,社工还为胡女士提供了离婚的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借助妇联、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力量,胡女士终于和丈夫离了婚。

不过令所有人都感到惊讶的是,半个月后,胡女士竟又主动回到了何某身边。得知胡女士回到前夫身边,李莹赶紧报了警,但是胡女士却对民警坚称自己是自愿回去的。虽然感到有些遗憾,但李莹和社工们并没有因此埋怨胡女士,而是给她打了个电话,告诉她:“一旦再有问题,你一定要来找我们。我们会永远支持你。”

在李莹看来,尽管胡女士回去了,但他们所做的援助工作绝不是无用功。李莹说:“因为她知道背后有一个支持系统在,她的丈夫也知道了。”

趋势

反家庭暴力法大有效果

让援助家暴受害者的工作更加专业

2015年《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2016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统计监测报告,其数据显示,2011-2015年共有153万人次的妇女获得了法律援助,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2015年,妇联系统为遭受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救助(庇护)的机构2009个,得到救助和庇护的妇女儿童近9200人次。

红枫中心的丁娟主任这样定义家暴受害人的援助工作:“这是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的过程,给她道义上支持的过程,告诉她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权利、学会自我选择权利的过程。赋权的过程,就是让她学会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去做选择。比如说这个人很想离婚,但她要为孩子,为父母的面子考虑。我们就是要让她明白,反对家庭暴力是你的权利。”

尽管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据李莹观察,目前很多相关机构人员的专业能力还存在缺陷,因此,除了直接服务于受暴者,李莹和社工们也在为相关机构提供专业培训。

李莹说:“很多人、很多机构说我关注家暴,那我来帮助那些受害的姐妹吧,但是他们在理念上不够科学,也没有得到过专业的指导和培训。援助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工作实际上是很专业的,是一个综合性的领域,涉及到心理、法律、社会工作等很多的层面。对受害人的支持这一块,一定需要相关的正确理念和专业性的方式才可以,并不是说有意愿,有热情就能做好这个工作。”

 

来源:北京晚报 实习记者 徐慧瑶

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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