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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顺风车司机未办许可证被罚 状告公司索赔1万元

2019-02-11 10:54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晚报

不满顺风车运营者未告知从事网约顺风车服务需办理相关许可证而致自己被罚1万元,顺风车司机胡先生起诉顺风车运营者北京运达无线科技有限公司,索赔损失1万元。今天本报记者获悉,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胡先生诉称,他购买朋友王某名下的一辆东风日产小型轿车自用,但由于北京市车辆管理政策的原因,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他是此车的真正所有人,并实际缴纳车辆的各种保险。在车辆使用期间,胡先生在滴滴出行网络平台系统注册成为顺风车,该系统由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推出,其中顺风车由北京运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分包运营。而运达公司在公示的信息中未说明“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营许可才能从事网络预约顺风车服务”,更未告知他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去年4月8日胡先生回家探亲,去河南省郑州市新郑机场接亲朋好友返回山东省菏泽市途中,经过菏泽市昆明路菏兰路口时,被菏泽市牡丹区交通局执法人员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约出租汽车”为由扣留车辆。当时车上有4名乘车人,其中1人为通过滴滴出行软件顺风车功能接单联系的乘客。当月19日,菏泽市牡丹区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其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事后,我及时与运达公司客服人员联系,客服人员让他先缴纳罚款,把车提出来,并保留相关证据,交由运达公司负责处理。我缴纳罚款后,按照客服电话向菏泽市牡丹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牡丹区政府复议维持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后,我多次联系运达公司,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处理,拒绝提供法律援助。”胡先生认为,运达公司为了扩展业务,吸引更多驾驶员加入,按照至少10%的基础标准获取更多服务费用,而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致使加盟者认为无需办理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许可证即可从事网络预约顺风车服务,从而导致其因从滴滴出行平台接单后被行政处罚,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林靖 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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