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晚新视觉 >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高守良、刘胜国决定逮捕
记者今天下午(3月21日)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高守良作出逮捕决定,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胜国作出逮捕决定。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高守良(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高守良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北京市房山区政协原副主席刘胜国(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胜国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值班霍雷)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宇
相关阅读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