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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指标租赁业务在北京悄然兴起,坑多!当心!

2019-04-26 08:53 编辑:TF003 来源:北京晚报

今天(4月26日)上午,新一期小客车指标摇号结果公布。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办昨天公布的数据显示,本期将配置个人普通小客车指标6379个,申请者却已突破320万,中签难度再度攀升。而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已用尽,超过41万申请者只能加入轮候大军。

位于姚家园路附近的东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附近随处可见收售指标的招牌。

在当前“一号难求”的局面下,新能源指标租赁业务正悄然兴起。然而,看似划算的交易,背后却暗藏诸多风险;白纸黑字的协议,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求租——

比普通指标起码便宜一半 中介提出必须押“绿本”

经历了五年多的摇号等待后,程峰(化名)终究还是放弃了对油车的最后一丝念想。但当他准备申请新能源指标时,才发现全年的个人新能源指标已在第一期全部用完。按照现行规则,像他这样的新申请者,或许要等上8年。

“家里就我一个人有资格申请,这么等下去实在太漫长。”程峰的家在东五环外,每天上下班都不得不挤几站公交、换两趟地铁、再骑一段单车,单程一个多小时。“孩子出生以后,更觉得没车不方便。有次夜里发烧赶去医院,结果半天打不着车,把我们急得团团转。”

这些年里,程峰并非没有考虑过“借名买车”,但一直也只是“想想”。“油车指标一年一万多,还要担风险,有点不值当。”前不久,程峰在网上偶然看到有人发帖出租新能源指标,不由得有些动心,“一年四千,价钱上好接受些,反正没指望开长途,市区里跑跑应该也够用,总比没车强。”

在帖子中,对方列举了多项条件,其中既有对承租人身份的要求,如“在京工作稳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知名企业、教师、医生等固定工作优先,北京户口加分,名下有北京住房、已婚有小孩加分”,也有对车辆的相关限定,包括“仅限自己家庭使用,不能营运、转借或用作公车”“全款购车且无分期”“租赁期间上车损全险、三者险和车上人员险,三者险至少100万,最好150万”等,同时需要押金1万元。

而在线下中介市场,类似业务也有着自己的门槛。位于姚家园路附近的东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附近,不少门店赫然打出“指标租赁”“收售租赁京牌”“无需摇号上京牌”的招牌。记者以求租者的身份进入其中一家咨询,工作人员表示“随时有指标,新能源指标比普通指标起码便宜一半。”至于具体的价格和租期,与所购车型直接相关,“如果车太次,‘标主’(指标所有人)未必想租。”

谈及使用条件,工作人员提出必须押“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否则万一你连车带本卖掉一走了之,上哪儿找你去。”看记者有些顾虑,工作人员又支招,“可以到车管所做个抵押登记,抵押到你名下”,还拿出手机展示协议,“到时候直接跟标主签,上牌的时候让对方配合,保险上自己的就行。建议尽快租,不然后面还得涨价。今年11月开始对外地车加大限制,京牌可就更值钱了。”

出租——

很难真正掌控指标给谁用 协议里也没有相关条款

同样作为小客车指标申请者,林芮(化名)要幸运许多。早在2017年,她便调转方向,将原来申请的普通指标改为新能源指标,并在2018年2月顺利中签。

“一开始也想过自己用,在市场上看过不少,但还是觉得新能源车价格有点虚高,电池也有些鸡肋,当时主流车型里续航最多也就400公里左右,冬天还要大打折扣。”在林芮看来,充电始终是最大的难题,“我属于租房一族,居住的小区周围一公里范围内都没有充电桩,之前打电话问地下车库什么时候能开,也没有明确答复。”

犹豫到去年10月,林芮还是放弃了买车计划,但又不舍得让到手的指标作废,“一开始想过借给朋友用,但问的人多,真正要的少。”后来,林芮找到租车公司,打算把指标租出去,“像三者险要上多少、出交通事故该怎么办,这些我都有考虑,刚好那边协议里也都写得很清楚,除了上牌需要我配合以外,后面都不用我管,感觉要省心不少。”

对于价格,林芮没有太多要求,也懒得“货比三家”,“两年才给了三五千,跟普通指标没得比,也比租给个人低很多,但看中的是他们公司规模比较大,一直有指标进出,到时候我自己想用的话,相对容易腾出来。如果租给个人,还得担心到期以后能不能顺利要回来。”

按照租车公司的说法,指标将会租给在北京工作的上班族,或者用于店里的试驾车,“但这也只是他们口头上那么一说,并没有在协议里写出来,谈不上承诺。”事后回想起这些,林芮不免有些忐忑,“当时没考虑过会不会被拿来做营运车辆,之前也没仔细研究过,现在看来,还真说不准,毕竟车不在我手上,究竟给谁用,拿来做什么,我就很难真正掌握了。”

对于租车公司的操作流程,林芮也心存顾虑,“起初我是不想把身份证交给他们的,就提出跟着他们一起去办上牌手续。结果一大早到了车管所,看到那边排大队,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说要等上一整天,就让我把身份证留给他们代办,第二天再给寄回来。”

虽说的确节省了不少时间,但林芮意识到其中潜藏的风险,“对方一直只说什么都不用我管,可他们有没有拿着我的身份证做别的事情,包括保险具体怎么上的,这些我都不知道。”

提醒——

事先声明并不能完全免责 不当使用指标将被作废

“在很多指标租赁交易过程中,看似双方签订了协议或合同,但实际上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指标租赁行为显然扰乱了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这种情形下,合同本身会被认定为无效。从以往的判例来看,所谓的协议或合同也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那么交易双方就将面临诸多风险。

“对指标所有人来说,即使事先在协议中声明车辆发生的一切风险与其无关,也不等于完全免责。”张金澎进一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规定,不能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非营运车辆也不能用于营运,但由于指标租出去以后,车辆并不在指标所有人的控制之下,所以很难做到有效管理和约束。如果租期到了以后,对方拒不配合归还指标,也将给指标所有人带来很大麻烦。”

张金澎表示,对承租方,也就是实际车主而言,同样隐患重重。“按理说,机动车登记在指标所有人名下,如果对方把车抵押出去,那势必会影响实际车主的使用。更有甚者,如果登记车主遇到法律纠纷,相对方提出财产保全的话,该机动车作为登记车主名下的财产,将会被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

此外,《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还规定,对于经公安、司法机关及指标管理机构等调查确认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来源 北京晚报 记者 宗媛媛 文并摄 编辑 辛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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