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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醉驾获刑3个月 法院:醉驾案中半数司机驾龄10年以上

2019-04-29 17:04 编辑:TF011 来源:北京日报

36岁的闫某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45.3mg/100ml。29日上午,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闫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朝阳法院同时发布《醉驾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数据显示,醉驾入刑8年来朝阳法院共判处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1900余件,半数司机驾龄10年以上。

博士醉驾被判拘役三个月

据朝阳法院介绍,今年36岁的闫某案发前系北京某置业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博士研究生学历,驾龄12年。

今年4月12日晚上,闫某在朝阳路一家酒店用餐时喝了半斤白酒,随后驾驶雪佛兰轿车返回位于门头沟的家。当晚21时许,闫某行至朝阳区慈云寺桥东20米时,与一辆黑色宝马小型越野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黑色宝马小型越野车司机报警,闫某在现场等待民警处理。经认定,闫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245.3 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案发后,闫某的家属代其履行了赔偿责任,支付了事故对方赔偿款。

今年4月,闫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至法院。4月29日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因闫某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庭审中,闫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当庭做出判决,以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闫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一审宣判后,闫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女司机醉驾上升

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增设危险驾驶罪以来,醉驾入刑即将满八年。

据朝阳法院统计,近八年来该院共审结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1900余件,总体呈上升趋势。2018年该院审结此类案件244件,无一取保候审、无一适用缓刑,24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了监禁刑。朝阳法院刑一庭庭长臧德胜表示,醉驾入刑之初对驾驶人有较强的震慑作用,但随着时间推移,部分驾驶人员观念逐渐淡化,是案件高发的原因之一。

朝阳法院调研发现,此类案件九成以上的被告人均为男性,以2018年审结的案件为例,男性被告人226人,占比达92.62%。与此同时,女性被告人近年来呈明显上升趋势,截至2018年底,已经有94名女司机因醉酒驾驶被朝阳法院判处刑罚。而醉驾的司机中,又以中青年为主,以2018年审结的案件,被告人年龄在30至50岁的共160人,占比65.57%。

同时,法院调查发现,醉酒驾驶案件的被告人中,驾龄越长占比越大。2018年审结的244名被告人,驾龄在五年以下的占比22.5%;驾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占比26.5%;驾龄十年以上的占比51%。臧德胜表示,究其原因,是“老司机”通常对驾驶技术持更为自信的心态,与新手相比谨慎程度更低,认为能够幸免事故、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更高。

8名专职司机醉驾

臧德胜介绍,在醉驾的司机中,有一类特殊职业人群需要特别引起关注,就是专职司机。朝阳法院统计发现,2018年该院审结的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中,有8人是专职司机,包括物流运输司机、出租司机等。

调研同时显示,醉驾引起的危险驾驶类案件中,中重度醉酒的比例非常高。朝阳法院2018年审结的244件案件中,重度醉酒(血液酒精含量为200mg/100ml以上)、中度醉酒(血液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至200mg/100ml)的被告人达190人,占比77.9%。

臧德胜指出,驾驶人存在的侥幸心理是危险驾驶屡禁不止的最主要原因,同时部分驾驶人刑行不分,法律意识淡薄,误认为醉酒驾驶不过是罚钱扣分的事,未认识到行为的恶性和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无业、无固定职业的人群缺乏职业约束,且目前没有其他有效的外部约束作为补充,也是导致醉驾多发的原因。另外,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物流运输、网约车、代驾等行业蓬勃发展,专职司机人数日益庞大,部分新兴行业职业准入门槛较低、考核培训、日常监管缺失,以致出现了个别司机醉驾运营的情况,埋下了安全隐患。

法院建议:建立危险驾驶行为数据库

朝阳法院建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员危险驾驶行为数据库,将曾因酒驾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纳入该数据库。该数据库可与驾校、车管所、运输管理部门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可在一定范围和权限内,面向运输企业等有数据使用需要的相关单位提供查询服务,以便落实职业准入限制;可以面向驾驶人所在单位开放,以便出现违法行为及时核实查处、解除清退;可与保险公司、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等联网,通过将危险驾驶行为与车辆保险费率、个人信用评级挂钩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在职业约束之外,形成新的强有力的外部约束和威慑。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 王天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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