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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共享爸爸”违法且挑战公序良俗,还打着公益的幌子

2019-05-16 14:29 编辑:TF010 来源:北京晚报

这两天,小程序“共享爸爸”火了。用户截图显示,进入页面后会定位用户位置,并显示附近的“爸爸”。随后,用户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共享爸爸”下单,包括商务型、暖男型、运动型、文艺型和幽默型多种。

之后会跳转到一个视频广告页面,随后又跳转到产品推荐页面。原来,这就是个家装品牌的广告。涉事品牌回应称,公司只是通过公益营销倡导大家关注父亲角色的缺失。

《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且不论“共享爸爸”本身就是一个惹人争议的概念,单从结果上看,无论公众基于何种需求点开选项,最终链接的内容都离题万里。这是典型的以虚假手段达到宣传目的。

比欺骗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涉事品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态度。从事后回应看,他们丝毫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不仅将赤裸裸的广告包装成“公益行为”,更醉心于这个营销案例所引发的曝光效应。

这件事情再次证明了,为了搞热点、博眼球、抓流量,一些企业丧失了底线。更可怕的是,新媒体时代,如此做法居然成了“榜样”。不少新媒体将其奉为营销案例,采访相关人员,介绍这个创意从萌发到上线的过程。谁都想搞出一个大新闻,谁都不在乎底线,长此以往,信息和营销的界限将被模糊,社会风气就会被越带越偏。

《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就这一点而言,“共享爸爸”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相关部门对此不能坐视不理。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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